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会计论文 > 《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2024-2030年)》政策解读

《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2024-2030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培养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党中央有部署。党的二十大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二)财政部有关要求。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会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搭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梯队,2021年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抓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积极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使用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应推动本地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纳入本级政府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全国和各地会计高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创新了许多新的做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省学习借鉴和吸收。

(三)我省发展有需要。我省高度重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从2011年至2024年,我省累计选拔培养了4期157名毕业学员。这些学员分布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重要岗位,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会计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也引领带动了全省会计人才队伍素质的提升。

因此,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取得更大成效,在“十五五”即将开启之际,制定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具体方案,规范第五期和第六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组织和运行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省财政厅对全省高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总结,结合我省会计行业发展现状,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财会〔2022〕3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培养方案》。

三、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主要包括总体思路、工作目标、组织分工、培养对象、组织实施、培养管理、学员使用、享受政策、工作纪律、考核评估、经费保障等11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思路。坚持德才兼备、高端引领、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一批高端会计专业人才。

(二)关于培养工作目标。从2024年起至2030年,在我省选拔培养220名左右高端会计人才,并且参照财政部2022年启动的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养模式,实行分类培养,其中:企业类85名左右、行政事业类55名左右、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类80名左右。

(三)关于组织分工。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承办。

(四)关于培养对象。培养重点分别为省内大型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的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业务骨干等。

(五)关于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申报资料审核、笔试、面试、社会公示等程序,根据考生选拔成绩、用人单位意见等择优确定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学员。每期学员培养周期为3年,依托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养,每年集中培养两次,一次10天。

(六)关于培养管理。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和淘汰机制。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财政厅和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盖章的“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xx类班次)毕业证书”。

(七)关于学员使用。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引导用人单位加大对高端会计人才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等。同时,列明相关的支持政策,对入库的高端会计人才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会计相关方面咨询专家,择优纳入省级会计管理咨询、高会评审、会计人员培训专家库等,更大限度发挥他们在会计专业领域的领头雁作用。

(八)关于享受政策。培养毕业学员,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省级人才认定,享受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标且在有效期内的,可按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九)关于工作纪律。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明确选拔期间、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予以淘汰或除名的处理情形。

(十)关于考核评估。从培养工作整体实施情况和学员个人培养结果两个方面,对每期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十一)关于经费保障。按照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建立财政、协会、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四、联系方式

《培养方案》由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政策解读。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方式:0791-87287613。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pdf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