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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省级单位实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

 为加强政府全口径收支预算管理,对标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要求,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省级单位实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单位资金收支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明确范围,筑牢规范管理“基本盘”。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将省级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实施范围,后续根据管理需要,适时拓展至其他省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将除党费、工会经费、外汇、涉密及零余额账户外的所有账户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并对账户资金按单位资金、往来资金分类管理,确保资金脉络清晰可溯。
    优化流程,织密资金安全“防护网”。将省级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预算调剂、收支追加、结余确认等事项均由预算单位发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审核办理,确保权责清晰、流程合规。单位实有资金支付参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其中单位资金受预算指标和账户余额双重约束,往来资金直接按账户余额规范支付,保障资金支付安全、便捷、高效。
    数字赋能,激活精细管理“新动能”。不改变单位实有资金性质,不影响单位实有资金正常使用,消除部门单位“后顾之忧”。依托一体化系统打通资金收支“信息高速路”,开户银行按要求及时传输账户流水、余额等数据,助力单位财务人员随时掌握“家底”,对资金规模和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凝聚合力,共绘高效治理“同心圆”。明确省财政厅、省直部门单位、开户银行省级分行三方职责,完善账户设置、预算管理、资金收付、账务核对等工作举措。组织签订省级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支电子化管理协议,细化部门单位的主体执行、开户银行的服务保障等职责分工,确保单位实有资金纳入一体化工作平稳落地、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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