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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0〕10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81号)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将联合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督,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本次检查聚焦审计执业质量,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严厉查处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网售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关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含一体化管理)、职业道德、内部治理、保持设立条件及变更备案情况、基本信息报备及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反洗钱相关工作情况等。
本次检查重点抽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必要时可延伸检查相关年度、相关资料、相关单位、相关客户。
三、检查对象
(一)广西方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广西九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广西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所
(六)广西共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广西中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广西广仕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广西合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一)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广西天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四)广西义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五)广西容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六)广西宏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七)广西桂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十八)南宁鑫广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九)广西桂林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广西瑞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一)广西桂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二)广西壹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三)梧州市奕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四)广西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五)广西同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六)南宁武鸣诚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七)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八)广西恒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十九)广西融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十)广西百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十一)广西宏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十二)广西嘉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四、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局
电话:0771—5331635、533063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
邮编:530021
邮箱:czjdj@czt.gxzf.gov.cn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