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和审核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9月8日至9月30日;
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0月15日;
市人才中心或区县人社局审核截止时间:10月20日。
(二)评委会审核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22日。评委会工作人员审核经区县人社局或市级单位审核推荐的申报人相关资料,确定通过受理或不通过退回。如审核退回,申报人需在10月24日前完善资料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提交至评委会。
(三)申报人可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询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并可查看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要时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