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该模块填写取得会计师职称资格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必须与会计相关。
代表性成果包括“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5类。各项内容必须符合《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不得填报不符合条件的内容,填报时要严格分类填写,避免出现各类内容混填的情况。
(1)“获奖/表彰”情况填写代表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且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奖项,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六条(业绩与成果),“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奖项需上传获奖项目具体内容,不得仅上传证书。
(2)课题需与会计工作相关,需上传课题具体内容和结项证明。
(3)专利需为会计相关的专利,不含转让的专利。
(4)论文和著作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七条(专业理论水平),不得上传用稿通知。“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实时控制》P35”。“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5)本人制定的制度、章程等业绩成果应由单位附说明,证明由本人制定,并说明该制度、章程对单位的影响。需将主要内容合并页面上传,不得仅上传封面,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他”项中上传。
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的,应合并扫描为1个文件上传。论文材料应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互联网搜索的数据库检索页,不得仅上传封面、目录。附件大小1M以下,jpg或pdf格式的正面清晰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