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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函〔2025〕6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要求
2025年高级会计师申报系统不再和会计人员系统共享数据,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间范围内,需个人自行填写申报信息,请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一)驻连的省(中)直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2025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先经单位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统一报当地财政部门。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无需等待财政部门网上审核,即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到现场参加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正高级会计师
正高级会计师统一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
受理时间:9月17日—9月22日(公休日除外)
报送材料:材料清单(附件3)、证明材料原件(学历、学位、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现场退回),其他材料请按清单顺序统一使用手提式帆布文件袋(参考规格:380mm*300mm)报送。
报送地点:大连市财政局一楼接待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二)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
受理时间:10月11日—10月16日(公休日除外)
报送地点:市直单位报送地点为大连市财政局一楼接待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区市县(先导区)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单位所在区财政部门。
各区市县财政局统一将《评定表》(一式3份)、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加盖区市县财政局公章的《汇总表》于10月20日报送至市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一)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中 山 区:82745230
西 岗 区:83691352
沙河口区:84368577
甘井子区:86319515
高 新 区:84792523
旅顺口区:86395773
金普新区:87922943
保 税 区:87312851
普兰店区:83112607
瓦房店市:85612226
庄 河 市:89729157
长 海 县:39371715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85283621
(二)政策咨询电话:96159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5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xls
大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