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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答辩论文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总结、答辩论文
申报人员须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专业技术总结和答辩论文模板,并按照规定格式(正文要求:单倍行距,仿宋GB2312,四号,标题格式已由模板自动生成不得更改)完成专业技术总结、答辩论文内容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再上传系统。申报人员须确保答辩材料、专业技术总结中涉及个人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地域等信息一律修改为“本人、某单位、某部门、某市(县)”等,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地域、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字体、行距格式必须按要求设置,否则视同作弊,取消评审资格。论文答辩材料须与期刊内容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申报内容作假处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得超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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