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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资料经市会计高评办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填写、整理纸质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经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完整无误后,及时报送至市会计高评办。
2.纸质材料内容
请按照下列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并整理为2个部分,装入《评审资料袋》。
(1)不装订部分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在市直主管部门或各区人社(职改)部门领取,表格内容必须用碳素钢笔手工填写,不可打印或复印。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
②《2025年度武汉市晋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综合考评一览表》一式2份(A3纸张正反打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2)需装订部分
以下各类材料请按顺序编写目录、页码并装订,申报人员无对应的项目,可不提供。
①材料目录(装订材料目录);
②《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5);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学信网或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审核,按照“谁查验、谁负责”原则,责任人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单位盖章);
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单;
⑥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⑦2019-2025年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网页截图;
⑧2020-2024年5个年度个人考核情况;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年度表现等次情况证明;
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出具《2025年武汉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近5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复印件(由单位提供);
⑩委托评审函(中央在汉单位或外省市国有企业提供);
(以下为“能力业绩类”材料。反映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应用能力、专业工作业绩、学术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
⑪参加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培训班学习结业证书、会计专业知识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⑫主持单位、部门、项目财务会计工作的任职文件,参与单位、部门、项目财务管理或经营管理的材料,应用成果材料等专业应用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⑬反映工作业绩、效益的表彰材料、认定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专业工作业绩材料复印件;
⑭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知网、维普、万方)检索页,承担的课题、调研报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⑮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⑯个人业务总结1份(篇幅约3000字,需本人签名)。
3.申报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社(职改)部门要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盖章、审核人签字。对未经审核、盖章、签字的材料,市会计高评办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原则上只收取复印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评审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人社(职改)部门取回评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