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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安排
1.个人申报(2026年1月19日9:00至2月2日17:00)。
(1)账号注册。申报人应在个人申报时间内登录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已注册账号可继续沿用)。
(2)个人材料申报。申报人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标准条件》,如实填报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每份材料应经单位审核盖章,相关表格模板在评审系统下载),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相关规定处理。
2.单位审核(截至2026年2月14日17:00)。
(1)账号注册。单位应登录评审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已注册通过审核账号可继续沿用),上传单位相关证书,经省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使用。
(2)材料审核。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人提交的每份材料进行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评前公示。所有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方便查验。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加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评审系统。
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后直接报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