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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高会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3月23日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信息采集
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申报人员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3月13日至3月23日期间注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填写申报内容(2026年3月24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并开始填报信息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三)材料审核
1.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报人员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审查后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用人单位须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各设区市(含平潭)财政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或省直单位(含省级人事代理机构)职改办审核,由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3.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职改办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经省人社厅预审后,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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