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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业绩佐证资料对审核人签名和盖章有何要求

 6.申报材料对审核人签名和盖章有何要求?

  答: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5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监〔2026〕18号),除了个人承诺书由本人手写签名(不需要盖章)外,其他每份材料(每个学历、每个职业资格证书、每项业绩成果属于一份材料)应由申报单位审核人核对原件后在每份材料首页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截图类材料应打印后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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