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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三十三届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实施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扎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 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 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部署,自治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将 组织开展第三十三届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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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和审定工作。
管理创新成果审定是依据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企业管 理创新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等级评价。自治区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自1990年开展以来,已审定发布 了32届共1644项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对推动我
区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和促进创新发展起 到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有关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持续推进全区企业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工作。
为做好第三十三届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 荐、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立足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着重体 现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动企业高质 量发展方面的最新经营管理创新实践,突出以下重点: “专 精特新”发展与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科技自立自强与原始创 新管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与企业创新联合体构 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新兴产业培育、重大工程项 目管理与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智化转型与人工智能+管 理、企业“出海”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市场开拓与 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构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中国 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管理变革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构 建、员工激励与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双碳”目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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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绿色转型、乡村振兴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 我区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 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 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 施满 一 年以上(截至2026年6 月 3 0 日)且取得实效。
三、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3),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进行推荐、报送。推荐报告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和推 荐单位联系信息,以便准时通知审定结果。主报告和推荐报 告书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在合规性审核中将直接淘汰。
四 、申报条件:一般独立法人企业可申报一项,集团企
业可申报三项成果。申报企业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严格 掌握标准,做好推荐工作。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 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原则上为本单位上一 年或当年审定的一等及以上等级成果, 一项成果只需一个推 荐单位,不得重复推荐。
五、集体创造的成果可填写主要创造人和参与创造人, 主要创造人限2人以内,参与创造人限10人以内,两个以 上企业共同创造一项成果的,主创人和参与创造人也以12 人为限。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 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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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六、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属自治区级,分为一 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对获自治区级成果创造单位的创 造个人颁发证书并在权威媒体上公布。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 造人,颁发单位和个人证书。入围成果的主报告将由审委会 办公室组织人员改写后公开出版发行并享有版权,并择优推 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 研究。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 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地区、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 业内部规定执行。
七、在自治区级审定的基础上,我们将从中选出符合全 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条件的,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 果的审定。
八、各单位要组织评委会,按照评分表逐项评审打分, 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将评分表、成果推荐报告书、主报 告书、申报推荐函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一同上报。以上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企联地址。
九 、报送成果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30日,逾期不予受
理。
联系人:孙巍巍(15848176456)
电 话:0471-3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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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nmqy1hh@163.com(1 为小写L)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日信大厦401、
402室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邮 编:010010
附件:1.第三十三届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 报告书
2.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3.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
4.全区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分表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