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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燕山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文件精神,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6年9月举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人员,须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其次,在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最后,进入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获得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七)符合在京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条件的人员(含符合在京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且通过审核后,报名时可自主选择任意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请在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查看。
四、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6年9月5日至6日举行,共2个批次。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考试费用
北京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
六、考试报名、线上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26年度北京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线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七、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电子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对答卷进行雷同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对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支付;请报考人员选择一种缴费方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避免重复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可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确认报名状态;报名成功后考生不能办理退费申请且所有填报信息均不能修改。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北京市各区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报考人员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咨询服务电话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咨询电话:55592846
支付宝缴费咨询电话:95188
一网通缴费咨询电话:95555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4月8日
各位考生:
1.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其次,在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待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期间进入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报名操作。报名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的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自动调取“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的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等信息(考试报名人员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对报名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自动核验。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需如实填报与考试报名相关的材料
符合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条件的人员,如报名参加考试,应对照报名条件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以下工作:
(1)以“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条件报名的人员,在“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处填报相关信息,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2)以“具备博士学位”条件报名的人员,在“教育经历”处填报相关信息,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3)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条件报名的人员,在“会计人员职称”处填报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在京学校非京籍学生在“教育经历”处提供学校出具的现本校就读学籍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外籍考生在“教育经历”处上传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首次提交,自动与学信网进行核验,考生可在报名前先登陆学信网自行核对信息。如学信网核验未通过或学信网查询结果显示“未找到学历、学位信息”,需按平台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对于以往年度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且已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如报名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进行信息变更(将报名相关信息更新至最新状态),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报名。
3.报名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而导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自动审核不通过,须返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修改或完善相关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再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由国管局管理的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报名人员),根据归口部门管理要求,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如有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4.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202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2025年已有部分通过科目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试限定于境内学位,境外学位不符合申请免试条件;免试仅限于会计专业学位(不包括学术学位),对于财务管理等其他专业学位,不符合申请免试条件。
5.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流程
申请免试人员,须先在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待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平台申请免试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25日,申请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提交免试申请。申请免试人员在提交免试材料2-3个工作日后可查看审核结果。
6.申请免试人员如何报名2026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申请免试人员须在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期间通过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材料,待免试申请审核通过,即申请免试成功;如有其他两门考试科目报名需求,则再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7.关于提交报名信息采集材料后,进行审核时间的问题
由于报名考生提交信息采集后,信息审核的时间相对较为集中,6月12日至22日报名的考生,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后,2到3个工作日后可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请按照审核提示信息,继续补充完善相关材料。6月23日后报名的考生可在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建议报名考生尽早完成信息采集,提前做好报名准备。
8.考试信息采集、报名、缴费审核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未在公布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考试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不能参加考试。
9.考试报名照片上传的注意事项
(1)照片须为清晰、完整、近期的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不允许上传。
(2)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
(3)请使用标准证件照片,勿过度美颜(如磨皮、瘦脸),会计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后续报名考试及证书的,由本人负责。
10.已在外省市完成信息采集的报名考生
已在外省市完成信息采集但符合北京市报名条件,拟在北京报名的,须先在“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模块进行属地关系调转,审核通过后,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11.2025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并有通过科目,2026年需在北京市考其余科目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先在“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模块进行属地关系调转,审核通过后,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进行相关报名操作。2025年已在外省市考试并通过的科目无需在北京市重新报考。
12.如何确认报名成功
考生可在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13.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如何报名
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教育经历”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14.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范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3号通知规定,会计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15.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16.毕业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1)国内取得学历的需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出具复印件的需要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按照相关审核要求上传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丢失的,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重新出具认证书(按照相关审核要求上传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7.生僻字如何填写
生僻字可在报名模块中选取。
18.报名费发票领取问题
我市已实行报名费发票电子化,考生可以在“京通”小程序查询、下载报名费电子发票,具体请关注报名所在区公布的发票领取通知。
19.考点相关说明
北京市各区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网上报名需注意哪些事项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办理退费且所有填报信息均不能修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缴费操作。请考生选择一种缴费方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避免重复缴费。
(2)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境内报考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使用有效护照报名和参加考试。
(5)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和考场公布的《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1.咨询电话说明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咨询电话:5559284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由人工接听解答咨询问题;其他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之外),由AI智能接听解答咨询相关问题。
22.其他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请仔细阅读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度北京市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内容。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