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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自取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以及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自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以及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等。
上述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经确认相符后,由经办人在每份佐证材料的首页签署以下意见:“本佐证材料共XX页,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签署姓名及审核日期,最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其中“XX”为经办人手填的实际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