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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会〔2026〕21号
各市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6〕16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6—2028年度专家库评审专家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2028年度专家库规模
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150名,其中候选主任委员6名,候选委员144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200名,其中候选主任委员6名,候选委员194名。
二、申报条件
评审专家申报条件参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6〕16号)规定,且截至2028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推荐名额
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不得同时申报同一级别候选委员、候选主任委员。设有会计学院(系)的高等院校,同一级别可各推荐1名在职在岗会计人员和1名从事会计教学的在职教师申报候选委员,其他法人单位同一级别限推荐1名候选委员。同一法人单位在推荐候选委员之外,同一级别可另推荐1名候选主任委员。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在2026年6月25日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https://kjzj.czt.zj.gov.cn),点击“个人办事”后,选择“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评审专家申报”模块,按要求在线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报人员导出PDF版《申请表》,在指定位置签名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与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提交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申报人员在“评审专家申报”模块的“填写提交佐证材料”页面“上传附件”栏中,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PDF版《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报”。省级以上单位的申报人员直接向省财政厅申报,其他申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财政部门申报。
(二)资格审核
各市财政局应于2026年7月10日前登录“浙江会计管理云平台”完成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并向省财政厅择优推荐本地区人选。
(三)择优选聘
省财政厅按照以德为先、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申报人员专业能力、行业代表性、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因素,择优选聘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
五、组织保障
各市财政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专家组织申报工作,从严把好审核推荐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
联系人:丁丽霞,联系电话:0571-87058442。
附件: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