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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
2.推荐报告。市(地)人社局、中省直部门(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列明申报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公示情况,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对于截至2026年8月31日前已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在职证明。
3.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由相应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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