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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条件证明材料
1.从事专业技术情况。可在“会计之星”网站(www.kjzx.cn)登录“山西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保存“个人资料”,以PDF格式上传(见下图)。“个人资料”内容与申报时实际情况不相符无法进行信息变更的,可上传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从事专业技术年限证明材料。
2.聘任职称。现任中级(高级)职称,须上传对应的职称证书和从初聘至今的聘任文件(将聘任文件中本人姓名处做出明显标识)或劳动合同,聘任期限应连续完整,事业单位还须上传初聘及近5年的工资调整审批表。转评人员须上传原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至现中级(高级)任职后连续聘任证明材料。不实行职称聘任制或不能提供聘任文件的企业,须上传情况说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签署“情况属实”后加盖单位公章(国企集团主管单位以发放统一印制的带有单位标识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的,可上传聘书,无须单独出具说明)。上述材料须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职业资格。没有可不填。
4.职业技能等级。没有可不填。
5.执业资格。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按要求填写执业资格名称(全称)和获取执业资格时间(发证时间),并上传相应的证书。
6.行政职务。若有,须填写与任命文件相符的现工作单位的现任行政职务,须上传试用期结束后的正式任命文件。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须上传流动前后的任职文件。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将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职务时间合并计算,任科级累计满5年或副处、科级合并计算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任副处级累计满5年或副处、正处合并计算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流动到企业的,与企业同类人员进行比照,累计达到相应层级规定任职年限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