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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和网址
(一)时间:2026年9月8日——10月10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址:http://hrss.ah.gov.cn/。
二、评审标准
(一)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财会〔2025〕975号)执行。
(二)为做好新旧标准条件衔接,符合原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16号)第十二条且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2024年、2025年)的人员,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三、申报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中央驻皖单位或国有企业、大型股份制企业在皖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