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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每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Σ(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资本化率的确定方法为: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举例说明如下:
  
  一、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利息资本化
  
  某企业1999年为建造一项固定资产,分别于9月份借入一笔长期借款150万元、一笔短期借款100万元,年利率均为10%,该项固定资产于12月30日完成并投入使用,企业按年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该项固定资产各月发生支出如下:9月支出90万元,11月支出100万元,12月支出50万元,则该企业1999年该项固定资产应予资本化的费用金额及账务处理为: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900000×3.5/12+1000000×1.5/12+500000×0.5/12=408333(元);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500000×3.5/12+1000000×3.5/12=729167(元);
  
  加权平均利率=(1500000×10%÷12×4+1000000×10%÷12×4)/729167×100%=11.43%;
  
  资本化利息金额=408333×11.43%=46672(元)。
  
  1999年9月、11月、12月将建造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汇总做会计分录:
  
  ①借:在建工程 24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
  
  ②借:财务费用 36661
  
  在建工程 46672
  
  贷:预提费用 33333
  
  长期借款 50000
  
  ③1999年12月31日设备完工并投入使用 借:固定资产 2446672 贷:在建工程 2446672
  
  该项固定资产于1999年12月31日已完成,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发行债券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处理
  
  某企业为建造一项固定资产,于1999年6月1日发行一年期债券,面值300万元,年利率12%,折价发行实际收到债券发行款28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于1999年8月30日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按年计算应予资本化金额。该项固定资产每月发生支出如下:6月支出80万元,7月支出60万元,8月支出40万元,则该企业1999年该项固定资产应予资本化的费用金额及账务处理如下:
  
  1999年3个月应付债券利息=3000000×12%÷12×3=90000(元);
  
  3个月应摊销的折价金额=200000÷12×3=50000(元);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3000000×2.5/12=625000(元);
  
  加权平均利率=(90000+50000)÷625000×100%=22.4%;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800000×2.5/12+600000×1.5/12+400000×0.5/12=258333.34(元);
  
  应予资本化金额=258333.34×22.4%=57866.67(元)。①发行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280000
  
  应付债券--折价 20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300000
  
  ②将建造支出记入“在建工程”,汇总做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180000
  
  贷:银行存款180000
  
  ③费用资本化时
  
  借:在建工程 57866.67
  
  财务费用 82133.33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90000
  
  --债券折价 50000
  
  ④8月31日设备安装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237866.67
  
  贷:在建工程 237866.67
  
  由于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应资本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辅助费用资本化
  
  对因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金额较小的专门借款辅助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另辅助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不与发生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的支出相挂钩。
  
  例:某企业为建造一项固定资产,于2000年发行两年期债券,发行债券时发生相关中介机构手续费9万元,符合重要性原则,固定资产购建于2000年1月开始,辅助费用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四、专门借款汇兑差额的资本化处理
  
  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为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
  
  例:某企业1999年4月1日从银行无息借入100万美元,借期半年,企业从4月1日开始资产建造,当日发生支出40万美元,4月1日汇率为$1=¥8.00,1月31日汇率为$1=¥8.20,企业按月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会计处理为:
  
  ①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00000×8.00)8000000
  
  贷:短期借款--美元户 8000000
  
  ②借:在建工程 320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400000×8.00)3200000
  
  ③外币借款本金的汇兑差额=$1000000×(8.20-8.00)+0=200000(元)
  
  借:在建工程 200000
  
  贷:短期借款--美元户 200000
  
  说明:①上述举例中为简化计算,以月数作为计算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并且资本化期间按年初为12/12、1月的资本化期间为11.5/12、2月的资本化期间为10.5/12,依此类推。另外,在实务中企业对公式中涉及的时间长度可以以天数计算。
  
  ②专门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应当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
  
  ③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旧式溢价的摊销金额。
  
  ④资本化的中止时间为所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具体判断标准可参看《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