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评选十大企业总会计师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了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的序幕。
目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公室)已经成立,办公地点设在中国会计学会,并由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划、宣传、评选组织等各项日常工作。
今年的全国会计工作者评选主要是针对企业总会计师。评选方式是,在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自下而上地评选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基础上,形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推荐人选。并要求于规定申报截止日期8月31日前,将推荐人的有关材料报评选表彰办公室。评选表彰办公室在按照条件对推荐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后,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此次评选工作仍将采取专家评议与社会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家评议意见的评定权重占70%,社会公众投票的评定权重占30%。两者意见相加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产生10名提名候选人。
此次评选活动相较于往年将更加严格,并且第一次引入了实地考察机制,即对最后产生的10名候选人,将由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对其进行实地考察。若经过考察,对候选人的情况存有异议,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本着继续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原则,本年度的评选活动将做到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核实,以及公开、公平和公正。
经财政部核准,对于获奖者将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