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收筹划途径分析及其合理运用
一、企业改制重组中涉税问题的税收筹划
(一)企业改制重组中的三大涉税问题
1.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因产权转移而涉及的税收问题。企业改制重组是一次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这一过程必然会发生资产的转移。企业在产权转移过程中无法回避两类税收问题:一是资产转移中的流转税问题;二是产权转移形成所得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现行税收制度的规定,在流转税方面对企业改制重组大多采用了较优惠的税收政策,而对资产转让实现的收益,如转让机器、设备、房地产实现的所得,则被视为资本利得。我国在税收上还没有形成对存量资本流动的激励机制。上述分析表明,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除应从生产经营需要的角度考虑转移哪些资产外,还应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转让哪些资产以及按什么价格转让资产、如何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综合筹划的角度进行资产的转让等问题。
2.因纳税主体改变而涉及的税收问题。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纳税主体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税收待遇变化,并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按照税法的导向,科学选择纳税人主体的性质及改制重组的形式。
3.企业改制重组后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的税收问题。由于有关所得税法规对利润水平较低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办第三产业等规定了减免税优惠政策,导致关联企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税法明确规定,投资方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方税率时,分回利润需要补缴税款,但这里值得关注的是:(1)这里的税率差异只是因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所引起的,对于联营企业(被投资方)享受税收优惠而出现的税率差异不需补税;(2)只有当利润从被投资方实际分回时才补缴税款,如果把利润保留在联营方,则存在税收的递延抵免不需补缴税款。这也给企业重组提供了一个税务筹划的平台。企业应在哪里设“点”,各点之间的业务如何设置,以及业务往来之间如何定价等,都是税务筹划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处理会带来不同的筹划效果。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改制重组的税收筹划
1.企业投资方向的选择。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应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
2.企业组建形式的选择。企业在选择组建形式时,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负担,企业要权衡利弊,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特点,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
3.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及税务筹划。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两者的计税方法和征管方式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两种纳税人各有利弊。仅从税务负担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并不总是高于一般纳税人。如果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而增值额较大,就可能使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一)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二)投资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四)被投资企业税率选择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