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重点章节难点解析
2007年《税法》教材与2006年相比,整体结构未发生调整,仍然是十八章的内容;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补充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这些补充规定对于《税法》考试的计算题和综合题有重要影响,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改变,对今年企业所得税影响较大,考生要特别给予重视。
《税法》课程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第一个层次的税种,约占50%的分值;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和征管法是第二个层次的税种,约占25%左右的分值;针对这六章必须认真研读,反复推敲,认真领会税法的政策精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行为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采用标准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为正数缴税,应纳税额为负数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正确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应掌握九个关键问题:销售额的内容、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特殊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确认的时间、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不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申报时间。
(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下列八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考生必须熟练掌握,考试中主要是计算题和综合题。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注释】
第一,代销与经销不同。
第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掌握三点内容:①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未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当期计缴增值税;③不得从销售额中“坐支”代销手续费。
第三,销售代销货物,掌握三点内容:①取得代销手续费,计缴营业税;②不得将销售额滞后入账;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注释]应于移送时,计缴增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进项税额转出
二、消费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什么是委托加工
首先要求考生准确把握委托加工的含义。
(二)判断标准
(三)代收代缴税款
(四)正确计算代收代缴税款
(五)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的抵扣
三、企业所得税中的难点
(一)纳税人接受非货币性捐赠
(二)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三)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的计算
(四)企业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1.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2.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
(五)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四、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的难点
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也是税法考试中重点税种之一。历年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出现。题量4-6题,分值12-15分左右。近两年来,本章出题通常与增值税、消费税结合出计算题,与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结合出综合题。因此,难度较以前有所提高。考生复习时要掌握每个政策要点及不同政策的结合运用,本章真正的难点在税收优惠政策,如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与追加投资的税收优惠,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2006年,本章18分的安排说明了它的重要性。今年要保持税法考试的难度,我认为还会延续2006年的出题思路。
五、个人所得税的难点
个人所得税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历年考试中各种题型均出现过,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题、综合题都是重点,而综合题常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相联系。题量4-6题,分值8-10分左右。本章的主要类型题有三类: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结合出计算题;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和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法结合出综合题。外籍来华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以单选性的计算题出现。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选择题或与计算题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