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会计信息披露缺席
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的是一只打开了的潘多拉盒子。
始于今年4月的水价上涨潮已经蔓延至整个公用事业领域。很多城市的水价已经或即将涨价,气价的上涨几成定局,电价的上涨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就连国家发改委的官员都说,对于价格主管部门而言,“下半年涨价是第一要务”。
质疑的声音随之而来。不过,大多数人质疑的初衷并非反对涨价,而是期待在涨价背后我国公用事业定价机制的良性发展。
稀缺资源重定价
作为稀缺资源的公用事业产品的涨价本来无可厚非。众所周知,中国的水、电、天然气等公用事业,长期以来价格偏低,这导致了资源的过度利用,极大地破坏了环境,造成了极大的隐性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而资源性企业因为成本压力而提出涨价,这也合理。比如说电价,煤价节节攀高,使得电企成本不断上涨,电价自然就有了上涨的压力;比如说水价,水质标准的不断提高增加了水务成本,制造了涨价的理由;比如说气价,自身的供给不足使得我们只能去国外买气,由此造成成本上升,价格上涨也就不可避免。
也就是说,不管是基于保护环境的角度,还是基于资源性企业持续运营的角度,合理的涨价,本不该承载太多的非议。
然而,非议还是铺天盖地,为什么?
争议成本
在公用事业的整个定价体系中,尤以对成本的争议最为强烈。
我国公用事业的定价机制是“成本加成”,即首先用合理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收益得到企业应得的合理经营收入,再以此为基础核算单位价格。因此,成本的认定成为定价首要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步骤。
问题就出在这个合理成本上。正是基于公用事业的特殊性,占据垄断资源的相关企业并非如其他行业企业一般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因此,其在计算成本时更不应只是简单地将企业的所有成本进行相加。
然而,在公用事业的一片涨声中,我们却看到企业一直在采用这种不合理但却对企业而言最有利的成本相加法。亏损成了企业堂而皇之的涨价理由,与之如影相随的却是这些亏损企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人员开支和过于慷慨的费用列支。
混淆了合理成本与企业运营成本的概念,公用事业的成本“糊涂账”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更何况,现在的公用事业财务数据并不透明。
谁对财务数据负责
“在听证会上,我们要求兰州威立雅出示过去两年的企业报表,但最终,我们什么也没见到。”兰州市消协秘书长房青州的这一声叹息,道出了消费者最大的困惑。
捂得严实的公用事业财务数据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消费者希望看到公用事业的明白账,而企业却总是讳莫如深,令人更生疑窦。问题的关键在于,公用事业的财务数据该不该公开?应该怎样公开?
显然,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在目前的信息披露体制下,上市公司被要求向公众披露会计信息,因为其需要向全体股东负责,而证券市场的每个参与者都可能随时成为某个上市公司的股东。那么自然,公用事业的股东是谁?是国家,是全国人民。因此,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向全体公众披露会计信息,谁能说不应该?
第二个问题却有些复杂。这里面其实隐含着另外一个问题:谁对公用事业的财务数据负责?
在本轮水价涨潮中饱受质疑的外资水企威立雅,其在兰州水价听证会上展示的材料末尾写着这样一句话:“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提供的供水成本相关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由该公司负责。”
企业应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这样的说法自然没有错。不过,公用事业的财务数据,仅企业单方面负责,显然是不够的。
呼声渐高的中介机构介入审计具有一定的意义,不过,却仍有致命弱点。注册会计师审的是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成本为例,只要这些成本是真实发生的,就可以出具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而至于这些成本究竟合不合理,是否应该作为涨价理由,则不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
当然,我们还可以寻求成本监审制度的支持。在美国,各州政府设立专门的公用事业委员会,其职责是保证消费者以合理的价格得到安全、可靠的公用事业服务。我国虽然早有成本监审制度,却迟迟未能落到实处。其中暴露的其实还是利益问题。
谁对公用事业的财务数据负责?企业、事务所还是成本监审机构?其实,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三者兼而有之的信息披露机制。借本轮公用事业涨价之机,改革我国公用事业定价机制,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千万不要太早关闭它,因为,最后飞出来的,一定是希望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