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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改革重大成果出台

本报讯 8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财会便〔2009〕62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9月15日)。这是财政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重要决定、深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大举措。
   今年初,国家就研究制定《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议题涉及教育发展总体战略、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公平与协调发展、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教育发展保障条件与机制等多个方面。其中,特别提及“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这一重要问题。加快推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不仅要加大教育投入,更要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这就离不开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教育投入产出的信息提供和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配合和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系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高校的会计行为,促进高校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财政部会计司迅速启动了高校会计改革工作,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发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理念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相比,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的变化:第一,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
   第二,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三,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第四,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高等学校现实的收支情况。第五,要求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第六,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并相应重新设计了表中项目构成(如取消了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报表格式、完善了报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