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披露“筑牢”投资者信心
“上市公司和报表使用者之间需要良好的沟通,外界才会提高对企业的信心。”普华永道风险管理合伙人金以文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原则上通过了有关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豁免的重大决定,并在新规定中部分借鉴了中国新会计准则中有关关联方交易的规定。200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在上市公司实施,其有关关联方交易的严格规定使得新准则提高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促进证券市场良好发展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步得以显现。
信息披露仍需充分
“新准则拓展了关联方定义的范围,主体为联营者的联营企业也被认定为关联方。”金以文认为随着新准则对关联方定义的扩展,上市公司有关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披露会更加充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而且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只要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都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必须明确指出需要披露的层次,具体包括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
在金以文看来,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的充分披露,可以使报表使用者清楚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更好地做出正确的决策。
然而,金以文认为,新准则中关联方交易的规定在执行中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她举例说,A公司跟B公司是关联方,A从B处购买了一块土地。但由于对外披露的信息往往很笼统,不够详细和充分,致使外界不知道这块地究竟每平方米卖多少钱,跟市价有多少差别。“有很多关联方交易还没有说清楚,使用者很难判断出交易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信息披露要讲艺术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规定,关联方发生交易必须在附注中披露交易的金额,取消了此前有关金额或比例的披露选择,从而使得披露事项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
如何避免上述信息披露的模糊性,金以文认为其实可以量化处理,“信息披露,也是一种艺术。”在中国,报表使用者众多,虽然每个使用者使用的信息侧重点不一,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需要一个透明、规范的报表。这其中,一个可以用来衡量的标杆非常重要。金以文认为,这个标杆就是计价基础。
“要给报表使用者多一点市场上的其他信息,计价基础很重要。不提计价基础,报告使用者对交易心里没底,不知道报告主体在该交易中是否多付或者少付钱了。”以上述地块买卖为例,金以文建议在交易披露过程中要跟行业中标杆的基准进行比较,以确定究竟这块地的价格是市价,还是市价以下,并提供给报表使用者。
关键还是靠公司治理
新准则有关关联方交易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上市公司一度很紧张。曾有观点认为关联方操纵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途径之一,可以粉饰报表,掏空上市公司,而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其进行遏制的意图非常明显。也有观点认为每一次会计准则的修改,都是准则制定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博弈,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金以文对此并不认同,“不能依靠会计准则来遏制操纵利润,关键还是要看企业的公司治理。”正如所有的规则都是一种约束,而这种约束必须依靠内心的认同才能发挥作用一样,新准则中关联方交易的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更多的是一种敦促和警醒的作用,企业需要考虑外界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
实际上,但凡具有良好社会公众形象的上市公司必定是与投资者有着良好共识的公司。金以文认为,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时,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将报表使用者需要的信息以规范的形式予以披露,一方面不仅仅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将会有力提升外界对于公司的信心,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