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制度环境下会计人员委派制的创新策略
[摘要] 会计委派制是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向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行使职权。
[关键词] 委派制 管理体制 监督
一、前言
会计人员是执法人员,会计部门是具体的执法部门,担负着贯彻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是大势所趋。明确委派人员的职责权限为了保证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取得实效,委派部门要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跟及与被委派单位,要大胆创新,处理好工作原则与方法策略的关系,在具体操作时要认真仔细,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200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指出“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但《会计法》未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包括主管业务制度建设和会计人员人事归属。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人事任免、管理权在用人单位、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权在财政部门,这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易造成弊端。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不利于按统一的标准和价值观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的自主确定,不利于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和保护,财政部门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与方式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应该达到“五个确保”,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确保委托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计主体负责人的正当权益、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益)和确保会计人员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此基础上,改革应遵循确定性、适应性原则、间接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和合规性原则。当前,应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界定会计人员委派制的范围、委派会计人员和派出单位及会计主体负责人的责权利,使改革在法律的护驾下运行。针对目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顺,理论界提出了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诸多设想,归纳起来大体有:会计人员委派制、会计人员适度管理体制、会计社会团体的自律管理、会计人员回归企业。
三、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消除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
采用会计人员委派制是可行的,会计委派制是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向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行使职权,派出的会计人员对派出机构负责,派出机构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考核、奖惩、任免及工作过程实施管理的一种制度,它具有权威性。
1.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会计委派制大体上可归纳为三大类
(1)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具体分为:①“直接管理”形式。②“财会集中制”形式。
(2)对国有企业委派,具体分为:①对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②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③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
(3)对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委派,具体分为:①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委派会计主管人员。②实行账目集中核算管理。
2.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意义
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受财产所有者委派为企业提供会计服务,同时约束和监督经营管理者的不良行为,由此可带来许多积极作用和影响,具体表现为:
(1)会计委派制能为企业财产所有者提供最佳的监督者。(2)会计委派制使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更为及时和有效。(3)会计委派制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和监督他们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4)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对会计队伍的统一管理,促进会计工作的职业化和社会化。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够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不足表现为:容易忽略会计的管理职能、委派会计的工作易受企业经营者控制、难以建立会计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有可能挫伤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四、会计人员委派制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明确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建立健全委派会计的再监督机制,明确界定委派会计的职权范围,既要做好监督,又要搞好管理,使委派会计人员能站在企业的经营角度来处理各方面关系,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1.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制的法律法规
各级地方政府在委派制的实施过程中,必须根据委派制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及管理办法,规范委派程序;规定委派会计的条件及任职资格,明确其职责和权利义务;建立委派会计的定期考核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实行委派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和奖惩制度等。
2.坚持分类灵活委派
对于那些业务简单、内部机构分工少或经济规模小的小型企业不宜实行委派制,而对那些财务业务量大、单位内部机构分工多或经济规模大的大、中型企业、国家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等,以及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要通过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凭证上岗,同时要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录用,这样有利于培养和选拔会计人才,广泛地吸收会计人才。深入开展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每年组织至次培训活动,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4.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会涉及到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税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会涉及到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人员、稽查特派员、注册会计师等。在这其中,委派会计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求委派人员严格自律,认真处理好各种关系,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
五、总结语
随着新《会计法》的实施,会计的监督职能日益突显,对企业来讲,在外部会计监督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强化的环境之下,必须花大力气,尽快实行会计委派制,委派的会计人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采取在服务中监督和在监督中服务的方式方法,干实事,不越权,不指手画脚,既要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合法、客观、公正地反映会计信息,做到会计工作规范化,又要当好单位负责人的参谋,为单位出谋划策,提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