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减值计提变奏中
11月初发布的《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计提进行了新的规定。为此,德勤中国全球金融服务行业联席合伙人王鹏程给出了简短的解读。
预期损失模型法确认减值
王鹏程首先介绍了征求意见稿的最大变奏:这份准则征求意见反映了国际准则放弃过往的已经发生的损失来确认资产减值的一种方法,即采用所谓预期损失模型来确认减值。
他告诉记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同时在征求意见稿中声明,不同意采用所谓的公允价值模型来计量减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美国7月4日出台的一个新的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同时也不同意有关各方包括金融稳定委员会提出的根据经济周期来进行动态减值计量的方式,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是采用预期损失模型这种方式的。
这种方法跟我们过往方法的巨大差异在于,过往方法是采用已经发生的损失模型,即已经发生的事项导致的损失。才能确认为损失准备,而目前征求意见稿中制定的模型是把产品寿命期内所可能发生的减值都估计进去,这就解决了过往大家对延迟确认损失的质疑,也使损失变得平滑而不致突然出现特别巨大的损失。
这与动态计提减值的概念也不相同,动态计提是指宏观地按照整个经济周期来计提减值损失,而经济周期往往要长于贷款周期。
这跟巴塞尔协议所做的信用风险模型也不一样,预期损失是考虑整个贷款的寿命期的,而银行实施巴塞尔协议所做的风险模型基本只考虑未来一年内的风险,这在时间上也是有很大差异的。
“这是目前几方的差异。尽管现在国际准则是采用这样一种方向,但未来究竟会使用哪一个,明年的下半年才会最终定论,各方都有不同的理论依据,最终平衡的结果如何还无法确定。”王鹏程说。
金融机构面临很大挑战
虽然还没有定论,但一旦采用预期损失模型,我们国内的金融机构将面临很大挑战。
对此,王鹏程介绍了4处挑战。
第一,打破了传统的会计概念。众所周知,会计是对已经发生的业务进行计量。然而,这种新的计量方式一旦采用,就彻底打破了传统的会计理念,所以其会不会被采用,采用后又会不会延伸到其他领域,俨然是一个问题。
第二,如果采用预期损失模型,发放贷款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定价系统就要很完善,那么怎样去做贷款的定价?我们国家的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定价的方法还没有到达精细化的程度。贷款的定价仅仅是贷款发放时的初始确认,包括信用损失应该怎么计量。信用损失是在贷款定价中应该做出来的,如果没做出来就很有难度了,所以我们的贷款定价系统能不能支持就是个问题。
另外,对于定期估计未来的预计损失,实质上,现有的系统是没办法完成的,但完全依靠巴塞尔协议系统也没法做,因为一年和产品的一个寿命期是不一样的,这里所遇到的挑战就是银行要自己开发针对预期损失的模型,然后让它系统化,以便定期根据模型计算出应计提的减值损失,这关乎到是否有可行性,具体来说也就是建立模型所花费的成本问题。
第三个问题,信用损失要平摊到实际利率里,那利息收入本身就有变化,而税收是按照合同上的利息收入征收,这就导致了税收与会计处理的差异,这点如何解决也是一个问题。
第四,是监管层面上的问题,越复杂越难监管。从这次金融危机可以看出,许多次贷产品的风险评估、信用等级的评估以及估值都很复杂,这么复杂的产品如何监管,这也是一个问题,比如有些灵活的操作区间,就很容易操纵利润,而对于预期,又无法确定对与错,就像GDP的增长,每家机构的预期都不一样。
这就很难去监管,按照以往依靠专业判断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而现如今判断的差距就太大了,这就带来监管上的难度。
但无论结果如何,我们国家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政府监管部门都要具体研究这些新准则对于我国所带来的难度,也应该在国际准则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充分参与,使新准则在我国是可行的。
可行性受模型和数据的制约
实际上,征求意见稿还是存在很多制约,束缚了它的可行性。
王鹏程指出,不仅仅是国内的金融机构,即使是国外的金融机构,首先要开发模型,建模之后要搜集数据,转化成系统,然后进行验证,这就需要很长的周期,其中还涉及到数据的准确性问题,这些准备工作只花1年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这需要很多的数据积累,而且不同的金融机构实行的可能性也不一样。
有些机构没有实行巴塞尔协议,而且巴塞尔协议也与预期损失模型有很大差异,因此,执行起来还是有很大难度的。
另外,在审计上也有很大难度,对于预期损失模型,在建模时有很多参数,但长时间的数据在哪里取得,这也是审计面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