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变化及其影响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
征求意见稿引入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将基建会计纳入高校“大账”,资产计提折旧,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仿效了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同时又充分尊重了高校的实际,体现了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将极大地提高高校的会计信息质量。
与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比较,征求意见稿有六大变化:新增了与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按净值反映;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行政支出、后勤支出、后勤收入等科目;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并相应重新设计表中项目构成(如取消了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报表格式、完善了报表体系,可以更好地反映高校的会计信息。
征求意见稿的一项重大改变是:明确要求高等学校会计核算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改变了原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方式。“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指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对某些特定业务,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和奖励支出、赞助支出等则偏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高校的许多经济活动逐步向企业靠拢,因此应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但高校的性质又决定了不能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而应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补充。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可以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偿债能力、债务风险以及项目运行成本等。
二、征求意见稿的变化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
其一,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必将给高校筹资融资工作带来影响。(1)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征求意见稿要求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现行制度的固定资产以原值在资产负债表列示,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以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列示。这就是说累计折旧的数额大小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资产总额,进而影响到筹资的重要数据——资产负债率。高校的资产将会因累计折旧的计提而大大缩水,很多有巨额贷款的高校将面临着贷款到期因资产负债率过高而无法续贷。(2)新的会计制度要求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权债务,目前没有入账的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款、材料款等将按规定在当期列支,必然会加大学校的负债总额,进一步影响学校的资产负债率,增大学校的贷款难度。(3)基建会计、后勤收支纳入高校“大账”后,资产负债表的数据一目了然,给银行等单位提供的报表数据更接近真实情况,大大减少了原来在合并事业费、基建、后勤等账表时的职业判断等模糊因素。
其二,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必将给高校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影响。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必将大大增加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将基建账纳入“大账”。基建账将如何合并到“大账”上,这是研究难点,也是合并建账不可回避的问题,要求会计人员“未雨绸缪”,提早研究做好这方面的准备。(2)将要求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权、债务、收入、支出,要求会计人员改变传统固化的收付实现制下的会计核算观念,潜心研究学习如何确认债权、债务、收人、支出才能更符合新制度的要求。(3)要求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必将大大增加会计人员的入账难度,进一步加大会计人员的入账工作量。(4)要求增设“后勤收入”、“后勤支出”会计科目,意味着后勤财务全部纳入“大账”核算,将对会计核算机构的设置、财务管理体制等产生巨大影响。
其三,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必将对高校预算工作带来影响。(1)资产要求计提折旧、权责发生制要求以实质取得收到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责任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这就要求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要更具有预见性,进一步给预算编制带来了难度。在编制预算时不仅要考虑本年应计提的折旧数,还要考虑到以前没有入账的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款等因素。基建账并入大账,编制预算时必须考虑基建收支,即要将学校的基建等贷款、还款数据纳入预算,这些因素并非财务部门所能左右,因此会计制度的改革必将对预算编制体系产生一定的影响,必将会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要求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要求核算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将进一步密切核算与预算的关系。预算更具科学性,核算才能更好地执行预算,这就要求校内预算须提前下达,预算编制须科学合理。(3)征求意见稿对收支科目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教学支出、科研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支出等科目,有利于预算分析各项教育成本,给预算控制带来了方便,更利于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
其四,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必将给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带来影响。征求意见稿要求固定资产按类按月计提折旧,高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以后,每年资产的列支数为折旧金额,将来就是一项刚性支出,而新增资产不再全额列支。这必将对高校的收支、年底的决算平衡产生直接的影响,至于影响程度的大小,需要高校在计算出每年应计的折旧额后,再做评估。哪些固定资产应提折旧、应如何提取折旧、应提多少折旧等固定资产的信息要求,必将对原有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产生直接影响,对资产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高校应对新会计制度改革的措施建议
新会计制度改革必将对高校财务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因此,高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研究征求意见稿,为迎接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作好准备,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学校应对现有资产进行彻底清查,逐步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并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为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增加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会计科目。期初建账时,需明确“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的数据,这就需要高校对现有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建立起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制度,建立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基础数据库。
其次,建议学校协调有关部门对应收及暂付款项进行清理。目前基建账是单独核算,将基建账纳入“大账”之前,必须对基建账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建议学校协调纪委、审计等部门对基建账和事业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便于年初合并建账。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了推进该项改革,高校需加强队伍建设,拓宽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知识领域,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尽快熟悉新的会计制度改革内容,确保新的会计制度在高校顺利实施。
最后,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学校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部门预算,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校内预算编报、批准、执行、考核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高效、功能齐备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四、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政策建议
第一,财政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并账实施细则。新的会计制度科目设置与原制度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净资产类科目变化非常大,原会计科目余额如何过渡到新会计科目,财政部应做出统一规范,避免口径不一。基建账如何并入“大账”,也是期初建账不可回避的问题,建议财政部为此做出统一并账细则。
第二,财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培训。为了顺利实施新的会计制度,建议财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从“收付实现制”思维模式向“权责发生制”思维模式转变。
第三,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高校扩大筹资渠道。实行新的会计制度以后,高校的资产负债率会大大增加,筹集资金更加困难。相关部门必须通盘考虑,切实给予高校政策上和资金上的支持,及时解决高校的资金困难问题。
第四,会计科目的建议。(1)收人类的4002“基建拨款”作为一级科目不太合适。因为基建拨款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种类型,与“财政拨款”同属一级科目不太合适,建议作为财政拨款的二级科目,与教育经费拨款等科目并列。(2)将4302“其他业务收入”改成“业务辅助收入”比较合适。按照该科目使用说明,高校取得的投资收益等在本科目反映,笔者认为,该收入在4304“其他收入”中反映较为合适。而且“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容易混淆,不如将4302科目“其他业务收入”改为“业务辅助收入”,并重新定义该核算内容。(3)将5003“其他业务支出”改为“业务辅助支出”比较合适,这样可以与“业务辅助收入”相匹配。因为高校的部门按职能可分为教学部门、科研部门、业务辅助部门、行政部门、后勤部门,其他支出都有列出,唯独没有业务辅助部门,科目体系不完整。(4)笔者认为,平行记录“预算会计科目”不能达到预算管理的目的,应该将预算分配、预算调整科目制度化,并将其纳入高校会计科目核算体系,这样可分析预算和决算的差别,如果数据全部按实际发生额做预算记录,并没太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