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预算会计的基本职责
总预算会计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正确及时地办理各项结算工作。对各项预算收支、资金调拨和往来款项都要进行核算和记录,做到正确、及时,日清月结。并在年度终了,组织年度财政决算的汇编和审核。二是搞好财政资金调度。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调度,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存与用款单位资金需求的矛盾,及时供应财政资金,搞好国库资金的资本营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对财政收支的核算和反映,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实现对部门预算、总预算和单位预算执行实施会计监督;积极参与预算管理,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等之间的业务关系,共同做好预算执行中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四是组织和指导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和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所属总预算会计和同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组织开展预算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五是做好预算会计的有关管理工作。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或审定本行政区域内预算会计核算办法的补充规定及相关预算管理制度,参与对预算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管理预算会计基础工作,推进预算核算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