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日,伊春市审计局在县(市)、区局财政决算审计时,延伸审计了当地人民医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在财务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没有按月序时记账。有的单位全年几个月和在一起记一次账,将几个月发生的同类原始票据归并一笔记账,拆分了经济业务的连续性,难以核实每笔业务支出的真实性、正确性。
二是收入不及时记账,人为确定会计年度,医疗收入记账每月到20日,出现跨月和跨年度记账,当年实现的收入没有全部登记入账,而银行记账,结果出现银行账年末余额和银行对 账单不符。
三是药品进销差价没有按药品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计算差价时没有自制凭证,只有记账凭证,无法反映计算药品进销差价的实际情况。
四是会计账簿不全。有的账只有总账,没有明细账,如财政补助收入、专项收入只记总账,没有明细账。
五是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没有按工资支出总额的2%标准计提工会经费,有的单位2009年超标准支出工会经费达十余万元。
审计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主管领导没有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财务人员长期以来没有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建议医院财务主管领导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医院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推进医院财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