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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会计“续教”


【摘要】虽然政府定位问题一直是经济学家们纷争的话题,但是在政府应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几乎没有异议。会计工作管理定位需要调整:政府会计部门的工作不是“管理”,而是服务,是为了履行政府的部分职能为全国会计人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必须改变目前管理全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方式,把由财政部组织的强制集中培训改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为更好地体现公共服务的职能,必须取消现行的会计职业资格的年检制度。
【关键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定位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形成的我国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经过了20多年的实践,对我国的会计工作的确发生了重大的影响。不仅影响了会计人员本身,而且影响了社会的会计价值观念。然而,这种影响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很难做出全面的评价,但是,如果站在市场经济条件维度,结合调查研究,来分析这种制度本身的效应,其消极作用则是非常明显的。这种消极作用,不仅表现在会计行政机关的定位问题上,而且表现在由于会计证的引入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上。
我国是比较特殊的国家,从1990年起对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行政管理。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实现会计证管理。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参加由地方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会计证》后才有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对非会计专业人员要想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先通过统一考试,取得预备会计证后才能上岗。工作3年以后,才能把预备会计征转为正式的会计证。2000年,财政部又公布了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把《会计证》换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后的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从此,全国会计人员成为了国家财政部们的会计人员,而不是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国家财政部门是会计人员的领导,能不能成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由财政部门说了算,企事业单位无权决定。这样,企业要聘用会计人员必须经由财政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背领导的意志,违背领导就是违背规定,违背规定就是违背行政法律,企业就得罚款,法人也就得承担责任。全国1600万会计人员从此每年必须向领导报到,接受检查,否则就要取消会计人员的资格。会计证好像会计人员的身份证,没有了会计证,你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计了。诚然,会计资格证书的产生有它的历史背景,有其暂时的合理性。自从新中国的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95%以上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企业的职工也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制度,企业职工的工作岗位完全由人事部门统一分配,至于你有没有财会知识,那是无关紧要的,分配谁干会计工作就由谁来干,因此,我国大量的会计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而且由于十年浩劫的影响,会计人员的水平十分低下。改革开放以来的前10年时间里,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虽然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会计人才,但是由于原有的会计基础薄弱,仍然赶不上新形势,尤其是赶不上会计改革的大潮流。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推行的会计证制度,对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事已境迁,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不仅我国的经济结构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全国地县级以下的国有企业已经基本消亡,私人企业已经占了主导地位,而且我国会计教育事业已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全国2000多所高等院校几乎都设了会计专业,加上电视大学,全国有上万所会计职业学校,已有成千上万会计专业的学生毕业,现在是会计人才过剩的时候,而不是短缺的时候。况且,这些会计人员是在会计大改革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已经基本具备了会计的基本技能。这样,财政部实施的会计证制度的合理性已在逐渐消失,到了需要改革的时候了。就企业会计人员来说,所从事的是一种循规蹈矩的职业,同其他普通职员一样,是熟练工种,并非是技术工种。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业务规范,其招聘的职工大都要经过上岗培训,企业许多专业工种都有上岗证的要求。但这些是企业本身活动,并非是政府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强行介入,那就是“越位”了,那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在全国的上千种职业中,如果每种职业都要由政府出面强制许可,才能从事工作,那么,企业就不成为企业了,而是成为政府的一个辅助物了。从产生制度本身的目的来看,采用会计职业资格证,是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照此推理,是否意味着,取得了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比以前大大提高了?果真是这样,我国目前的1600多万会计人员已有80%以上的人取得了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其会计信息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应该是比以前大大提高了。但是事实如何呢?不论是财政部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还是审计署进行的年度审计,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都还比较严重,并非推行了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会计工作水平就能提高。在审计署2002年度的中央企业抽查审计中发现,竟然有60%以上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非常严重。事实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与会计人员工作水平几乎是没有什么关联的。从理论上更得不出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与会计人员的素质有某种必然联系。
财政部从199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在岗的会计人员实施强制的继续教育制度。制度规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参加由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班集中脱产3天学习,否则将被清除出会计队伍。这一制度实施六年以来,全国1600万会计人员至少参加了2次以上的学习,其规模和人数是空前的。这样大范围的由政府出面组织的培训活动,能否起到“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作用,值得研究。
继续教育制度是财政部会计管理工作的必然延伸,既然我们一直把财政部的会计工作定位为“管理”,那么,财政部必须管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必然是与财政部密切相关,这是非常合乎逻辑的推论 。如果会计信息失真比较严重,其最终责任也应该由财政部来承担,因为这是会计管理失职,会计人员的“领导”是财政部,“领导”的部下经常大量地犯错误,说明领导“渎职”,也应该追究领导的行政责任,或处分,或警告,或撤职,或判刑。但这又是既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因为只有在国家行政部门的特定行为严重不合法、不合理时才能成为特定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出现了“悖论”。法律上虽没有赋予“领导”这种权利,但“领导”又能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享有这种权利;“领导”凭其感知必须对会计人员实施强制,但无须承担强制的后果。这是一种有失公平正义的逻辑。那么,问题出在哪?问题的出现必然有问题的来源。我们认为,财政部会计司的定位有问题。我们已经论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部会计司是提供公共服务,为全国会计人员提供会计服务,而不是管理全国会计人员。“管理”和“公共服务”,虽然只有几字之差,但意义则非常重大。不仅将会改变财政部的会计观念,而且将会提高财政部的公共服务意识,彻底改变会计工作的思维。财政部和全国的在职会计人员也将不再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将成为会计人员的“公仆”,仅为会计人员服务的“公仆”。当然,观念创新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接受历史的检验。虽然如此,我认为,研究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必须在服务意识上进行剖析更符合逻辑些。
对目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的实际调查,结果发现,几乎85%以上的会计人员不喜欢目前的继续教育方式。接受调查的会计人员普遍认为,目前的继续教育仅是流于形式,没有多大的实际效果。仅仅是为了会计证的年检需要才来接受培训。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是政府会计工作的“越位”,干预了企业内部管理。为了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每个企业的管理部门都有一套详细的职员招聘、上岗、工作和继续教育的培训制度,许多企业在内部控制中专门一部分内容就是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以保持企业的竞争活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企业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目前,国有控股100%的企业的数量已经非常少,大多数企业是非国有控股企业,如果政府再继续实施原有的思想进行管理会计人员,势必会损害企业及其会计人员的利益。企业的会计从事的是企业本身的会计信息的生产,提供的仅仅是企业本身的会计产品,对公共利益不会直接发生影响,无须政府直接介入,如果政府硬要干预,那就是政府工作的“越位”。企业的内部管理受国家法律保护,在法律框架内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也只能在法制空间内自由发展,任何权力部门都无权超越法律随意干预。企业会计是企业的会计,而不是国家公务员,是企业员工中的普通的一员,他们的工作理应由企业自身管理,外部人无权干涉。企业会计也只有依靠企业才能生存发展。近年来,由于会计“丑闻”的蔓延,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加强了对会计的政府监管。但政府监管的对象是职业会计,而不是单位的内部会计。职业会计,如注册会计师,是申请执照许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会计师,他们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活动直接影响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投资者、债权人、银行等社会关系人的利益,当行业协会的自律难以保证执业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的时候,政府干预就非常必要。但政府干预的范围也仅限于执业质量,而不是执业会计师。
第二,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与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没有关系。虽然衡量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的高低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总可以找出一些数量和质量指标。会计工作的数量指标是指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任务,如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会计报告,按规定时间结账,按规定的时间盘点等;会计工作的质量指标是指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编制凭证、记账和报告,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结算等。强制的继续教育无非是由培训班请老师讲解财政部新公布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而这些会计准则和制度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要财政部一公布,企业就会马上做出反映,等到参加所谓的会计继续教育班听老师讲课的时候,那已经是迟到的信息了。况且,会计制度、准则和解释都通俗易懂,都是些程序性的规则,只要是有会计知识背景的人,一看就明白,无须别人唠叨。在没有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之前,我们的会计照样做得不错。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之后,我们的会计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与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不存在线性的关系。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所能起到的仅仅是吹吹风的作用。要掌握新的会计改革的内容,必要靠会计人员的自学才能做到。
第三,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损害了效率原则。在效率原则问题上,大多数经济学家不会对下列的观点持有异议:在假设消费者偏好的条件下,如果改变任一资源的配置方式既不会使某人比以前的处境变好,也不会使某人比以前的处境变坏,那么社会的资源的配置就达到最优状态,在这种状况下,市场运行是有效率的。在强制的继续教育的消费者市场上,我们既找不到消费者的无差异曲线,也找不到市场有效转换的契约曲线,严重地损害了市场效率。结果是,继续教育的提供方政府,通过中介机构的商业运作,迫使会计人员缴纳货币接受这种服务,不但没有享受服务的成果,反而遭受了精神上物质上的困扰,一方得益,一方受损,社会资源的配置受到了扭曲。
第四,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导致了目的和手段的错位。目的要通过手段与客观性相结合,并且要在客观性中与自身相结合才能实现。手段是推论的中介。目的为了它的实现,需要手段,因为目的是有限的。继续教育制度的本意是通过这一规定的形式实现对会计人员的管制,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政治、道德水准。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然而,会计人员都有一种偏离对立物的倾向,有一种实现自己欲望的倾向,通过自己的理性活动,要实现自由。这种自由就是客观性,就是按照会计原理、方法、制度和准则自由地进行会计工作。这是一个内部系统的有机的和谐的实践,理性的、道德的会计人员不希望有外部力量的介入,只有在内部的协调性受到挑战时才需要外部干预。于是,会计人员要反对这种管制,可是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否则会被吊销会计职业,丢掉吃饭的工具。结果,放弃自由,接受管制,消极地接受既定的继续教育。制度的意图不仅没有达到,反而走向了反面,继续教育方式本身变成了目的,会计人员参加的是为了“继续教育”而“继续教育”,为了规定的“形式”而参加这种“形式”,除此以外,并无他意。
第五,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导致了寻租行为。我国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采取“许可证”制度。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只要符合财政部规定的办学条件,都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许可证”。由于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市场广大,前景看好,许多商人纷纷角逐市场,一场“许可证”的博弈在政府与商人之间由此展开。但由于政府的天然特权,这种博弈并非是完美完全的,寻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许可证”的租金活动因此变成了寻求政府部门的租金活动,结果是社会福利的损失和资源的浪费。一部分培训机构由于其天然的垄断地位每年有几千万元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利润流入,一部分 “内部人士”也因此享受了租金。
第六,强制的继续教育方式不符合公共理性。如果我们对全国1600万会计人员就目前的继续教育问题做一次详细调查,然后再整理调查问卷,把调查问卷采用“三表法”分门别类,所有赞成继续教育的例证构成具有表,所有反对继续教育的例证构成缺乏表,在赞成与反对继续教育的例证构成程度表,那么,根据这些例证,即可导出一般的结论。也许有人反对这种简单枚举法,其结论没有必然性,只有或然性。但是这种做法比决策者个人或一个组织的主观性、偏见性更具有公共理性的性质。因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一种政府主动创造的对会计人员的“管制需求”的方式,这种方式或是出于个人理性,或是出于“专家”们的群体理性,但肯定不是出于公共理性。单从接受调查的会计人员对这种教育方式的需求的偏好几乎是零的情况来看,就足够可以证明其偏向性了。因此,关系到成千上万的会计人员的工作生活的规则,如不符合公共理性,就必须改革。
诚然,基于对来自会计改革和新经济挑战的认识,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必要的。但是,基于目前会计工作的理论和实际的问题,财政部门必须改变目前的集中授课方式,必须把继续教育的权利回归企事业单位,不要再搞全国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应该彻底改变角色定位,从管理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定位转为向全国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的定位上来。从国际上看,几乎也没有一个国家是象我国这样由政府出面来管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单位内部管理的职责,理应由单位自行决策,政府决策不能也不应该代替市场决策。如果政府愿意,可以为单位提供培训服务,但这种服务必须是义务的,而不应让企业和会计人员自身付费。如果让政府无偿提供这样的服务,那么,我想,财政部门肯定会重新审视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 


英文摘要
Criticising on the system of accountant’s management
By sun yong yao
Abstract: Although economists are always debating on how to orient the function of government, they have no objection to the function of w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offer public services for society. The function of Ministry of Finance must be adjusted from manegement to public services. Ministry of Finance should serve the accountants all over the country, not mange them. Accountant’s certificate designed to control the accountants is typically the method of the planned economy. Ministry of Finance should cancel i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market economy. The system of continuous education forced to accountants should be called off too. Because this is enterprise internal affair, it is not for Ministry of Finance to interfere.
Topics: accountant management criticism orientation
作者:孙永尧 文章来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