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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评审条件

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报名条件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6年;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不具备规定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但符合《天津市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人专[1994]27号)中“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