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分配活动中的税收筹划征管基础
股利分配活动涉税概述(一)股利分配方式股利分配是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而且股利属于公司税后净利润分配。股利分配常见的支付方式有: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形式,尤其在发达国家更为普遍。
2.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
3.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如公司将其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等)支付给股东。
4.股票间购。是指股份公司出资将其发行的流通在外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购买问来,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
(二)股利分配涉及的税收事项股利属于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对于司来说,是否分配股利以及采取何种股利支付方式,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价值;对于股东来说,获得股利的股东需要支付所得税,从而影响股东财富。
在股利分配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称为股息所得税或资本权益所得税。股息所得税是指股东分得股息后应该缴纳的税款。资本收益所得税是指股东买卖股票获得收益后应该缴纳的税款。
一般来说,股息税税率比资本收益税税率要高。这样做的目的是鼓励公司少分股息,多搞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资本收益;是因为股息税税率高于资本收益税税率,公司在分配股利时,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注重税收对股东财富的影响,合理选择股利方式,以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想目标。
股利支付率确定以后,公司是返回现金给股东、还是发放股票股利?返回现金给股东是采取正常股利,还是特别股利,抑或股票回购?公司在选择股利支付形式时,既要考虑法律制度的限制(如我国《公司法》不允许以股利为目的的股票回购),又要考虑公司在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如现金流量是否充沛),还要考虑股东的意见和要求以及每种形式的税收等问题。每种股利形式都会对股东的税收产生影响,包括股东纳税的税率以及纳税的时间。不同类型的股东个人和机构,必须纳税的投资者和免税的投资者以及穷人与富人,其税收影响是不同的。如在美国,各种股利形式对投资者的税收影响见表1.
表各种股利形式对投资者的税收影响股利形式对投资者的税收影响
普通股利个人投资者按普通税率纳税,公司投资者获利的70%免税特别股利个人投资者按普通税率纳税,公司资者获利的85%免税股票回购个人和公司投资者都根据资本利得税率纳税
股票分割一般对投资者没有税收影响二、税收对股利政策影响的具体分析(一)税法修改对股利的影响
对于股利所得和资本利得的征税问题,美国、加拿大等都先后多次修改了相关税法,这就为研究税收对股利政策的影响提供厂极好的机会。因为如果税收对股利有影响,那么股利所得和资本利得税率的修改就会导致投资者股利偏好的改变,市场对发放股利或不发放股利的股票、发放现金股利与发放股票股利的股票的反应就会不同。同时,也会影响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
1977年,佩蒂特通过对914位投资者的资产组合进行分析后,测试了1964-1970年的股利政策上的追随者效应。他将股利收益率与公司投资者的基本特性包括年龄、收入和税率差异进行回归、建立了如下追随者效应模型:
DVi=0.042-0.021βi+0.031AGEi-0.0371NCi+0.006DTRi
式中DVi为第i位投资者的资产组合的股利收益率;βi为第i位投资者的资产组合的系统风险;AGEi为第i位投资者的年龄;INCi为第i位投资者过去二年的平均家庭收入;DTRi为投资者股利所得税税率与资本利得税税率之差。
上式表明,β值、收入和税率差异与股利收益率呈负相关,而年龄与股利收益率呈正相关。所以,佩蒂特认为,富裕的投资者、年轻的投资者、股利所得税税率与资本利得税差异较大的投资者、资产组合的系统风险较高的投资者,常常偏好低股利收益率的股票,而年龄较大、收入较低的投资者偏好高股利的股票。股利收益率随着股利税收的增加而减少。股利追随者效应确实存在。
表股利收益率和投资者的特点β值-0.021β值越高股利支付水平越低年龄0.032投资者年龄越大支付股利越多收入0.037投资者越富有支付股利越少税率差异0.006如果普通收入税率高于准备利得税率、公司支付股利就少常数0.042(二)股票问购的避税动机
现金股利要按普通收入所得税率纳税,而资本利得以较低的优惠税率纳税。股东从问购股票得到的现金只有在回购价格超出股东的购买价格时才须纳税,并且按照较低的优惠税率缴纳。不过,美国联邦税务署也意识到股东不断地进行回购以缴纳较股利少得多的税收的现实,因此,如果公司问购自己公司的股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逃避股利税收,很可能会招致联邦税务署的惩罚。
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全并时,才允许进行股票回购”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动机从法津上看,主要是出于改善资本结构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问购案例看,如1992年的小豫园并入大豫园的合并回购,1994年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回购,1999年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股权结构而回购国有法人股等、都难以用股息避税动机解释。
(三)股东所得税状况对股利政策的影响
公司的股利政策会受其股东的所得税状况的影响:如果一个公司拥有很大比例的因达到个人所得税的某种界限而按高税率课税的富有股东,则其胜利政策将倾向于多留盈利,少派股利。由于股利收入的税率要高于资本利得税率,这种多留盈利、少派股利的政策可以给这些富有股东带来更多的资本利得收入,从而达到少纳所得税的目的。相反,如果一个公司绝大部分股东是低收入阶层,其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比较低,这些股东就会重视当期的股利收入、宁愿获得没有风险的当期股利,而不愿冒风险去获得以后的资本利得。因而对这类股东来说,税负状况并不是他们关心的内容,他们更喜欢较高的股利支付率。
(四)税收制度对股利政策的影响
按照税差理论的观点、税收会影响公司的多种财务决策,自然也会影响股利分配政策。例如在美国,其股利收入及证券交易利得原则上都属于所得税征收范围,但是资本利得税率明显低于股利收入税率,因而投资者更偏好资本利得而反对派发现金股利。同时,美国税法规定,对“盈利积存”课以重税。
在我国,税收制度对股利政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征购两个方面:
(1)红利和红股的税收问题。1994年实行的新税法明确规定,个人在利息、股息方面的所得以及转让有价证券,股权所得在利息、股息方面的收入均须征税。个人现金股利按所得的20%,个人股票股利按面值的20%征收。
但在实际操作中,前几年许多地区对股票股利和证券交易资本利得均未征税,仅对现金股利征税。这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投资者钟情于股票股利的原因。不过,这两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的三令五申之下,许多地方对股票股利都依法征收了所得税。
所以股票股利不再具有税收优势。而且,我国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不管投资者收入的高低,统一按20%扣缴,当然也就不存在美国那样的税收追随者效应了。
(2)企业所得税问题。按现行税法规定,除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企业实行15%的优惠所得税率外,其他地方均实行33%的所得税率但是,实际上各地实行的实际所得税率并不都是如此,从15%到33%不等上市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率差别大,而且常常会变动,从而导致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不稳定,进而影响了其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