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政策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财政的支持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的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进行适当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由于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的介入和干预也就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第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由于生产力水平底,市场发育程度底,市场机制还不健全,调控功能还不完善,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许多事情还不得不由政府来办。而且,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我们的政府就必须承担解决腾飞,赶超发达国家的重任,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对市场的干预和介入要比发达国家更多。
第二、作为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城乡差异还很悬殊,这就需要财政运用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公共财政正是实现农业、农村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是政府履行职能的政策工具和管理手段,在建设新农村实践中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
二、目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
1、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不足
农村的传统是农民自建房屋,自打水井,村庄公共设施简陋,公路、供水等设施建设一般来源于向村民募集和本村在外工作人员捐助。由于缺少公共积累,村集体没有能力投入,村庄道路和集中供水设施缺乏;因村庄公共设施服务范围面小,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资金不愿投入;与农村发展的需要相比,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明显不足。(责任编辑:上海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