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及应用
环境污染已经不单单是危害子孙后代的问题,已经危害及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何保护环境迫切需要国家从政策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方面予以高度重视。
一、环境与环境会计
环境是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相关联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人(包括自然人和像企业这样的法人)既从自然环境中受害,又同时由于各种各样的活动而作用于环境或者说是影响着环境。
环境会计是以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和属性,对各会计主体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门新兴学科。是以自然资源消耗费用应如何补偿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
二、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
① 环境保护资料;② 可持续发展会计或全部成本会计资料:包括反映自然资本、人造资本和环境赔偿责任、生态效率和生态平衡等资料;③ 环境绩效指标;④ 环境准备和负债;⑤ 年度环境资料的披露。联合国统计署方案要求以下五项内容纳入会计费用核算范围:① 环境保护费用;② 环境对于健康和人力资本的影响;③ 居民消费活动引起的环境费用支出;④ 废弃的商品造成环境的破坏;⑤ 由于其他国家的生产活动造成环境的破坏。
三、我国创建环境会计的必要性
现代工业社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破坏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小至一个城市,中至一个国家,大到整个地球,概莫能外。全球每年大约有200亿以上的污染进入江河、大海,我国城市垃圾每年以10%的速度增加,有97.6%的城市噪音超标。
由于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因而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不断把那些污染严重和破坏、掠夺自然资源的生产项目搬到发展中国家。将发展中国家当成自己的“污染避难所”。我们必须对此依据环境会计准则采取行政和经济的方法进行防范。同时,我国也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到国外去投资,我们应该培养我国的企业适应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从而使其能适应其投资所在国的要求,更进一步扩大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力度。
四、传统会计的局限性
传统会计侧重从经济活动的角度,核算与企业直接有关的信息、资金和物质产品,并建立在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和复式记账三大支柱之上。传统会计对企业与有关的资源、环境、废气物及生态环境的关系等进行反映和监督不够,没有将环境所带来的经济问题很好地纳入会计理论与实践加以研究和解决,致使环境会计过程及内容呈现出一定的不完整性。传统会计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传统会计核算方法对环境要素更是缺少必要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未将环境资源列入资产核算,没有将企业应承担的环保社会责任按负债要素确认,在所有者权益要素中没有将环境资本列入,由此测算的企业以至国家经济增长指标不能如实反映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企业成本只量化计算人造成本,没有将资源成本列作费用要素确认,对自然资本也忽视不计,这样造成企业对自然资源的无偿占用,不付代价取得的资源造成了人们对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以至破坏,利润的增长是以牺牲环境质量的代价而得到的。
五、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应用
1.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
在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方面,首先,应继承会计的假设。如会计主体假设,环境会计主体假设不仅要求会计主体报告其自身的经济性,还应将承担环境的责任和自身行为所导致的外部信息包括在内。其次,由于在环境会计核算内容中,很多方面具有模糊性特征,若只采用单一的货币单位,很难客观反映会计主体的环境责任,所以,环境会计在采用货币计量的同时,还应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全面揭示会计主体的环境信息。最后,环境会计还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假设。
在环境会计的基本原则方面,环境会计首先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一般性原则,诸如,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要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明确其特有的原则,如标准性原则,即制定环境质量标准、价值标准作为计量的依据,评价环境的价值。我国环境标准有: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标准等,根据地方、行业不同还制定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环境会计的核算体系
环境资产是过去的事项取得或加以控制的,可能带来未来效用的环境资源。在我国,环境资源所有权均属于国家,资源产品生产企业对自然资源只拥有使用权和控制权。企业对环境资产进行核算时,对其所能够使用的自然资源按照环境资产的确认标准进行确认,对凡经过确认属于本企业资产的自然资源按实际购入价格或评估价值入账进行计量。
环境负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报表主体中确认的环境负债要满足重要性原则,而且应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并说明理由,对此应设置“环境负债”账户加以核算
环境资本是所有者对拥有的环境资产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环境资本是人类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是环境方面的储备。环境资本的会计处理可设置“环境资本”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环境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其持续发展过程中,因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付出或耗用资产的转化形式。环境成本费用包括四项费用:维持自然资源基本存量费用、自然资源耗减费用、生态资源降级费用和生态资源保护费用。与生产有关的可计入:“生产成本”,与生产无关的可计入“管理费用”。
环境效益是指自然资源释放出来的实际效益(财富增加),包含在资源产品的销售收入之中,核算时需将其从资源产品销售收入中分离出来,并可采用边际成本法、直接扣除法等方法进行计量。企业可设置“环境收益----治理环境收益”科目来反映企业因治理环境污染而取得的环境收益。
环境利润为本期环境收入与环境费用比较所得,是环境收益扣除环境成本和环境税金后的净额,反映会计主体的绩效。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导致环境状况不断恶化,所以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按比例提取一定的公共积累,并限定其用途,只能用于环境治理与保护,可在“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列示环保基金。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环境核算的会计研究将提高财务人员的环保意识,规范环境支出的核算有助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我国应尽快推进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应用。
参考文献:
[1] 白英防.环境资源会计的新构想.财会月刊.2002年,1:8—9.
[2] 刘永祥.论环境会计假设和核算原则.上海会计.2001年,9: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