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于完善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由来
(一)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
(二)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三)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
(四)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五)财政资金分散在各预算单位,不利于宏观调控,合理调配使用。
鉴于以上原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财政体制改革,其中包括:部门预算改革、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政府采购改革,并于2001年在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个部委试行。目前各预算单位基本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方法。国库集中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年初预算指标,按月上报用款计划,经财政审核批准后下达用款额度,预算单位根据用款额度使用资金。预算资金按其申请使用形式不同,可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二、完善国库内控制度的重要意义
国库内部控制是国库部门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国库部门及时、准确完成收支核算任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对内部各环节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的方法、措施和程序,构建国库内部控制机制就是要使其作用于国库各业务风险环节当中,将国库资金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近年来,基层国库狠抓管理,建立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促进了内控机制的逐步完善,对推动国库工作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从目前国库清算方式和信息网络化程度看,国库资金风险主要体现在制度、业务操作、系统及网络和道德方面,基层国库防范资金风险的方式主要是以业务规范为依托,通过防止操作风险的内控制度来实现每个岗位有职责范围、每项业务有操作规程、每个办理环节有处理手续的制度体系。
(二)形成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处理机制。即:事前将工作目标细化和分解落实到位,使每位员工在上岗前就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处理全部业务,实现了强制换人复核和杜绝账务处理“一手清”这两项内部控制最基本和最核心的要求;事后按制度要求及时与上下级国库、会计部门和财税机关核对账务,并通过事后监督检查等方式来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程度和效果,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救,保证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三)依托国库规章制度,逐渐形成一套科学、严谨、规范的内控制度体系,通过实行国库主任、国库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国库经办人员的四级目标控制管理体系,对各项内控职责进行层层分解,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执行效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和监督,既确保了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又加强了对岗位风险的控制;通过实行人员、职位分类管理和岗位授权分工责任制,对国库各岗位职责和权限进行分离,有效约束和制约各岗位人员业务操作;通过实行奖优罚劣激励机制来保证内控制度作用的正常发挥,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
三、强化国库工作内控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 以“制度优先”的思想提高内部控制的理性认识。各级国库干部要提高对内部控制工作的理性认识,树立“制度优先”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风险上达成共识,筑牢思想防线。特别是基层行领导更要提高对强化内部控制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领导干部真正重视,才能使各种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制约性和有效性。领导干部带头才能带领员工自觉遵守内控制度,才能将内部控制渗透、覆盖到各项业务过程、各个操作环节、各个岗位中,形成全员强化内控,防范风险的浓厚氛围,达到从各个方面防范风险隐患于未然的目的。
(二)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制度与改革同步,与业务相配套。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尽快修订、修改完善《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制度,增加国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监管模式、处罚权力,奖励机制等,从根本上保证各项业务做到有章可循,有理有据;二是整合各项国库规章制度,修改和废除一些不适合国库业务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既要确保现行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又要保证每个人员和每项业务都纳入规章制度的控制之下;三是坚持“内控优先”原则,无论是新设立国库机构,还是新开办业务种类,都要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建立内控机制,审慎稳步发展,防止出现制度上的“真空”和管理上的盲点。
(三) 规范操作程序,狠抓内控落实。一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国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模式,明确岗位责任、确定目标任务,开展业绩考评、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避免出现玩忽职守的现象;二是层层签订国库风险责任书,通过排查风险点,针对每个容易发生风险的岗位环节,明确风险责任,如对拨款、退库实行双人控制,分级审核、定期检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严格制度和手续,按责任制的规定操作执行;三是科学设置岗位,明确责权关系,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库人力资源,通过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操作规程和运用计算机手段与技术,使内部控制不断向实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加大内控监督力度,建立内控机制平台。一是建立岗位自控、制度互控和以会计、内审、事后监督、监察、法律等部门为主体的监控防线,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各部门,各业务环节的纵向检查、横向监督的有机结合,确保各项业务合规、合法和高效运行;二是根据业务工作特点、业务工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建立内控体系,明确各项业务的风险点及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控制管理措施和风险控制工作检查程序,实现风险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把内控监督放在首位,并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结合起来,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四是制定严密详细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增强其责任追究的可行性,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参考文献
[1]张通,滕霞光,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起因、成就和展望[J]财政研究, 2002, (09)
[2]王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西部财会, 2005, (01)
[3]周圆,宗新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会计之友(下), 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