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我见
甘肃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我见
一、二十年来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作用
自1980年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很快,初步建立了健全的行业管理、执业准则规范体系,实行了人才考试选拔制度,开展了学历教育和后续教育,开放了会计服务市场,扩大了国际交流与合作。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已覆盖到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审计、资产评估;各类公司、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验资;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司法会计鉴证;向各类经济组织提供管理咨询、税务代理服务;向社会提供财会人员培训服务等方面。总体来看,注册会计师的发展在服务于改革开放、促进证券市场发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家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同全国一样,其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具体说,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验资业务对新设立公司起重要的规范作用。在未实行注册会计师验资前,工商部门仅凭出资单位的一纸证明就为新成立单位进行工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资本金不到位情况严重,实行注册会计师验资后,大大得到改善。
2. 国有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审计。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前,采用财政部门集中汇审形式,对企业的会计凭证、帐本等会计资料几乎谈不上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对企业虚增或虚减利润、偷税漏税、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方面起到了监督作用。
3.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以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时,一般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审计或根本不进行审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审计也是一种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而注册会计师执行的离任审计,能够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离任人在任期间的情况做出公正评价。
4. 会计司法鉴证为公、检、法等部门提供了公正执法的依据。
5. 资产评估。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为我省企业制度改革、产权交易、银行信贷资产抵押等起了重要作用。
6. 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的进行,每年可为国家挽回的不必要损失是巨大的。
二、目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问题
第一、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混乱,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各自局部利益,滥批事务所,形成了“春秋战国,业务割据”的局面。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物价部门评估、矿产资源评估、税务代理等,政府各部门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实行行业垄断,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第二、部分业务主管单位采用招标的办法,有意“压价”或以“招标”为名义,收取招标费,实行“内定”,进行“暗箱”操作。同时,指侧会计师行业不像,国家有定额标准,招标时以报价作为取舍标准,无疑会降低审计质量。
第三、无执业资格的社会中介甚至是个人利用人际关系承揽业务,与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收入分成。
第四、回扣。这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目前已发展到客户主动要求给回扣,否则就很难承揽到业务。一方面是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更加重会计师事务所的负担。回扣的另一个坏处是加重了权力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干预。因为存在利益,造成财政、税务、工商、国家审计、国资委、发改委、银行等权力部门及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随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失去了公平竞争。
第五、会计师事务所税负沉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后,已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但它与一般企业又不尽相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人才智力型企业,是靠智力服务取得收入的,因此,人力成本占比重较大,但目前计税工资仍按800元,远远低于实际工资,事务所为此要缴纳很多所得税。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还要承担法律风险,但目前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第六、行业自律不严。主要表现在同行之间相互贬低;主动给客户“回扣”;低于规定标准报价;迁就客户意见,甘冒风险违规执业等。
第七、多头监管。目前,有权力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厅监督局、财政厅会计局、审计厅、审计署专员办、财政厅企业处(评估)、税务、工商等。多头监管严重,事务所疲于应付。
第八、行业所提供的服务相对单一,审计、资产评估所占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比重过大,急需拓展经营领域,向多元化服务发展,特别是经济管理咨询方面。
第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亟待加强和完善。随着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逐步扩大,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出资人或合伙人之间、出资人或合伙人与员工之间矛盾重重,有些已到无法调解的地步;难以留住人才,主要是受报酬较低的影响,近几年我省已有相当多的优秀人才流失到京沪沿海发达地区;内部质量控制、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缺陷较多。
要解决上述问题,既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时也要依靠行业加强自律。
首先,政府应统一社会中介管理部门,理顺管理体制,改变当前政府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主管部门应该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严惩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对于“行业垄断”、“收入分成”、“支付回扣”、“压价竞争”等不法行为应严肃处理。
其次,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对“招标压价”招揽业务的行为,应坚决抵制;对于工作量较大,工作程序复杂,收费偏低,收入与成本严重不匹配的项目,应重点进行监管,对其执业质量应加大监管力度,以便有效遏制事务所之间相互压价,支付回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应适应发展的需要,对有关事务所管理方面要加强培训。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我省国企改革中发挥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目前,按照中央国企改革的精神,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将掀起新的高潮,非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要实行“国退民进”,国有资本将要部分或全部退出,在这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将要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作用主要有:
1. 审计,即对国有企业改制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不符合国家现行财会制度的事项进行调整,剔除虚假财务信息,为改革创造基础。
2. 资产评估,通过资产评估,确认国企改革前的实有净资产,直接为企业转让、出售国有产权提价值参考依据。
3. 咨询服务,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注册会计师用所学知识及掌握的国家相关政策,为企业改制从策划、起草改制方案、制定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但是,从以往注册会计师行业参与企业改制看,注册会计师行业所做工作并未完全得到社会认可,一些人将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归咎于资产评估,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试想,若无资产评估情形又将如何?因此,对此问题应一分为二地看待。我认为社会部分人产生对某些国有资产低评低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看法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1. 部分企业主管部门为了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有意让评估中介机构低评。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年度内完成多少家企业改制、改制是否顺利进行成为评价一些企业主管部门的一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值高了,改制企业领导和职工认为国有资产水份过大,从而导致改制积极性不高甚而不愿进行改制。
2. 委托代理关系发生作用。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企业改制,一般是与改制企业签订业务委托,与改制企业商定服务收费并改制企业承担。由而改制企业的领导、职工为了本企业职工的局部利益,往往要求资产评估值越低越好。而某些事务所为了自身利益,迁就企业的不合理要求。
3. 对资产评估结果的期望要求不同造成的。同为一台设备或一栋厂房,资产评估人员按照评估的一般原则、技术方法进行评估后得出评估值,认为是合理的;而其他人则认为评得低了,其实他对该项资产的具体情况并不一定完全了解,评得低了只是他的主观判断而已。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
解决上述问题,试提出如下意见:
1. 改变委托代理关系,涉及国企改制事宜,由改制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共同选择中介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并支付费用,以保证中介机构的完全独立。
2. 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领导、监督作用。可考虑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专人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使其一方面监督,一方面对具体情况有详细的了解,从而消除误解。
3. 对一些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如果政府主管部门认为结果偏离较大,可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以保证评估结果真实可信。
作者:何鹏举 文章来源: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