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探讨
1 旧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局限性
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需要会计人员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并做出职业判断,这就有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可以选择对本公司或者本身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就是说资产减值可能成为一种盈余管理的方法。从前人的研究中。我们可以了解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已经成为调节会计盈余的一种工具。旧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自身存在问题是主要原因。
一是可操作性的问题。旧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对于如何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规定较为模糊,有的虽然在制度中规定了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种情况,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资产,但是如何确定企业存在上述情况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在操作中有较大的随意性。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二是在资产减值转回方面,旧准则允许资产减值转回。从理论上讲,如果某些项目的成本支出不能有助于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或者他们的效能已经全部或部分消失,消失的部分就不能算作资产,而应当一次性转为费用或损失。但是,就是这样一项符合现象自身规律性的制度,却导致资产减值会计在实施的六年里,资产减值的转回成为了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我们从南方证券破产后,其股东针对该事件计提的五花八门的减值准备,就可以看出我国旧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存在的问题为机会主义者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南方证券于1992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34.58亿元。在其现有的56家股东中,9家为上市公司,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由于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实施行政接管。在南方证券被行政接管后,9家上市公司纷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来反映可能遭受的损失,但各家公司对这同一事件计提减值准备的实际情况却存在较大差异,如表1所示。
根据表1我们可以看到,同为南方证券第一大股东的上海汽车与首创股份,面对同一事件计提的减值比例却大相径庭。上述情况表明,由于旧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不够具体,对资产减值确认与计量范围及基础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共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这些规定的模糊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管理当局职业判断的滥用。
2 现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作用
现行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长期资产减值转回这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通道,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减值转回是某些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利用减值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当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转回,从而做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即所谓的bigbath;二是选择某一年份超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其后几年分次缓慢转回,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为管理当局的管
理业绩服务。在旧准则中,上述两种减值转回的方法合法但不合理,这种方法严重地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现行准则对资产减值计得的原因、程序、方法等的附注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而促使管理当局正确地运用资产减值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与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程度密切相关,会计报表附注对资产减值计提披露越充分,越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与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作出正确地判断,这无疑给提供会计信息的管理当局多施加了一层压力。
3 现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留下的空间
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进和完善了现行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但其还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现行准则将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排除在其适用范围外,使企业在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与计提时。缺乏统一协调,增加了会计职业判断的难度,也意味着仍然存在着通过减值准备转回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
其次,虽然现行准则规定了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能转回”,但这仅针对长期资产,企业仍然可以通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调低当期利润,减少期末存货成本,这样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就会偏低,从而使未来的利润反弹,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当期利润。 4 改进措施及建议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知,旧减值政策在其实施的六年里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尤其是对于亏损上市公司,减值准备是其调节盈余的“蓄水池”。针对这个问题现行准则规定长期资产资产减值计提之后不能转回,这条盈余管理的通道将被堵死,但还尚余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减值准备。上市公司仍然可以利用这些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第一,健全我国资本市场。比如针对上市公司的ST、PT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仅仅考虑到了会计盈余,不能制止上市公司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通过盈余管理实现扭亏为盈。这一规定中的相关会计指标,可以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会计盈余指标。
第二,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减值比例的确定没有统一的操作标准,计提比例随意性较大,这同样也为机会主义者制造了盈余管理的空间。建议准则制定机构将计提减值的比例按照不同的情况设定一个相对具体的规定,降低其随意性。虽然存货的价格波动比较频繁,允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是符合实际的,但鉴于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其调节利润发生,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规定还需再斟酌。
第三,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占用的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资金被占用的情况,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制约这一现象的持续发生。
第四,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质。由于资产减值本身的特殊性造成资产减值会计的执行具有难度,其恰当的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而且政策赋予了会计人员太多的职业判断和会计选择的权力。因此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约束会计人员滥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