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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综述


[摘 要]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已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本文对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进行综述,对如何进一步进行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 会计信息质量 实证研究 综述 建议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成为近十几年国外实证研究讨论的热点。学者们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审计委员会特征等方面着手,分析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或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

一、国外学者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综述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国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主要是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审计委员会特征,分析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
(一)董事会特征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Dechow等(1996)研究发现利润操纵的企业更有可能存在管理控制的董事会成员,更少地有审计委员会。
Klein (2000)对687家美国大公司进行检验,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非线性负相关关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少数的公司更容易进行盈余管理。当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低于51%时,其负相关关系显著;但对于那些审计委员会完全独立或完全不独立的公司,其进行盈余管理则没有差异。
Peasnell, Pope和Young(2000)检验了英国公司盈余管理与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管理当局提高非正常应计项目以避免报告损失或盈利减少的可能性与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重负相关。
Chtourou等(2001)用两组美国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盈余管理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制定的有关治理政策显著相关。对于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公司,增加利润的盈余管理与较大的独立董事比例显著负相关。
(二)董事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及财务报告质量的关系
COSO(1992)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发现,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比非舞弊公司小;舞弊公司董事会中灰色董事的比例大于非舞弊公司;舞弊公司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期比非舞弊公司短;舞弊公司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所持股权比例比非舞弊公司低,舞弊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比例低于非舞弊公司,因而审计委员会能够加强董事会对管理当局的监督,更好地分析和理解公司的财务报告问题。Leob-becke and John(1992)的研究也得出了与相似的结论。
Dechow等(1996)通过对违反GAAP的92家样本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内部董事的比例越高,或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为同一人,以及公司未设立审计委员会,则该公司越有可能因违反GAAP而受到SEC的处罚。
Beasley (1996)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会计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舞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显著地低于未舞弊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与会计舞弊的可能性显著负相关,但审计委员会的存在和组成并不显著地影响会计舞弊的发生率;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任期增加、持股比例增加、在其它公司任职减少使会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下降;董事会规模小,会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下降,Beasley (1998)对舞弊公司和未舞弊公司董事会构成的进一步比较研究发现,舞弊公司的董事会在构成、任期、持股水平、在审计委员会中的作用方面与未舞弊公司有很明显的差别,与前述结论基本一致,而McMullcn, Dorothy, Raghunandan and Rama (1996)的研究发现,舞弊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比例低于未舞弊公司,内部董事持有公司较高比例的股权,Carccllo and Ncal (2000)也指出,对一些陷于财务困境的公司而言,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比例越大,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对公司能否持续经营表示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该研究支持蓝带委员会1999年关于建立完全独立的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显然,他们的研究与Beasley的结论不一致。于东智、谷立日(2002)认为差异可能是出于样本选择不同造成的,Beasley使用的是1980---1991年的样本,审计委员会制度初步推行且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而Carccllo and Ncal选取的是1994年的样本,具有独立性的审计委员会已开始发挥作用。
Wright (1996)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中内部董事与灰色董事的比例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美国COSO(1999)也得出相同的结论。香港的何顺文、黄家信(1998)的问卷调查表明,董事会中家庭成员的比例与公司自愿披露程度存在负相关,公司规模、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公司的自愿披露程度呈显著正相关。
美国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的发起组织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nanization)(2000)公布的研究成果《舞弊财务报告的编制:美国上市公司的分析(1987- 1997)》以美国证监会(SEC)发布的《会计和审计法规执行公报》中所列的1987- 1997年间的则务报告舞弊案例为总样本,随机选取了涉及近300例舞弊案件的有财务舞弊行为的200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结果发现,有72%的案例涉及到首席执行官(CEO) ,有43%的案例涉及到首席财务官(CFO)。25%的舞弊公司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在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舞弊公司中,大部分成员没有会计任职资格或没有在会计或财务岗位的工作经验。内部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一年大约有一次舞弊行为。可见审计委员会对防止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有一定积极作用。在制造舞弊报告的公司中,董事会成员通常参与其中或是“幕后”领导(他们受到与公司有密切联系的外界的影响)这些成员一般拥有大量公司股份(比例大致在33%左右,其中仅CEO个人就占到17%),但这些董事会成员缺乏长期领导经验,整体素质不高。依据COSO研究分析的舞弊案例的数据,Beasley等对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的三个舞弊事件容易发生的行业(技术、医疗卫生和金融服务)进行了分析,这三个行业占据了COSO研究分析的舞弊案例的人约40%。他们发现,行业间的舞弊技术差别很大,技术公司中收入舞弊最普遍,金融服务业中资产舞弊和私吞资产的现象最普遍。三个行业中的任一行业的舞弊公司与未舞弊公司相比,其治理结构非常薄弱。技术和金融服务业中的舞弊公司较少拥有审计委员会,而且在所有三个行业中,舞弊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独立性都较差。技术和医疗卫生行业中的舞弊公司很少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所有三个行业中的舞弊公司很少提供内部审计支持。
(三)股权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
Warfield等(1995)提出当管理人员入股或机构所占股权增加时,会降低代理人成本,因此也减少经理人员操纵盈利数字的可能性;La Porta等(1998)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

二、国内学者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综述
陆建桥(1999) 、陆金海(1999)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有利用盈余管理而避免亏损的行为;林舒等(2000)、卢文彬等(2001)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IPO )过程中存在着盈余管理行为;陈小悦等(2000)、王跃堂等(1999)、王安武等(2000)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着为了满足配股政策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章永奎、刘峰(2002)通过对中国资本市场上199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出盈余操纵。
李爽、吴溪(2003)认为监事会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明显,不能有效监督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刘立国、杜莹(2003) 以1994年至2002年6月因第一次公布年报即发生舞弊而被证监会处罚的1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两方面分别研究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发现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比例越高、流通股比例越低,公司越有可能发生财务报告舞弊,当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国资局时,公司更有可能发生财务报告舞弊,执行董事、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越高,公司越有可能发生财务报告舞弊;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往往有一个更大规模的监事会。蔡宁(2003)研究发现,发生财务舞弊与未发生财务舞弊上市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财务舞弊行为显著正相关,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舞弊行为相关性不显著。
薛祖云、黄彤(2004)以2001, 2002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其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特征变量,认为监事会规模较小,以及灰色监事和名义监事的独立性差可能是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失控的原因之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更大程度上起灭火作用;持股董事、监事人数较多的董事会、监事会在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会更有效。梁杰,王漩,李进中(2004) 以我国证券交易所成立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被证监会公开查处的财务报告舞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比较全面地选取了分别代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特征、监事会特征、经理层特征、股权结构等方面的14个指标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发现内部人控制度、国家股比例、股权制衡度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正相关,法人股比例、股权集中度、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负相关。

三、对我国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主要是通过逻辑线性回归的方法来检验各种具体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尽管这些研究取得了一些证据,对如何组合公司治理机制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有利的数据。但是,这一领域的研究目前还远未系统化,而且存在一些缺陷。因此,笔者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进行进一步研究提供以下建议: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代理变量的选择
已有的实证研究在内容上过于局限在对单一治理结构机制作用的分析,而没有充分关注多种治理机制之间的互动性。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其内部各因素之间因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而相互影响。所以若要系统了解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必须从公司治理结构的整体上把握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仅仅考虑单个指标或单一方面的影响,不能反映它与公司治理结构中其它因素的制衡关系,结果必然会出现偏差。应该提炼出反映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指标与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实证研究。
(二)研究方法的设计
现有的国内的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实证研究绝大多部采用的是逻辑线性回归模型,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考察主要是基于财务舞弊行为或者赢余管理行为,可以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衡量标准用数学关系式进行量化,采用线性回归模型进行验证。
(三)控制变量的选择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还不够完善,在模型中未能充分考虑影响因变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变量,一些我国证券市场的独特性的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变量还未被揭示,应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独特性的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变量引入到模型中,可使模型更有效。

作者:林秉风,卢静,刘园园 文章来源:北京信息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