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成本控制与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
一、美国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历史沿革
(一)美国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产生
政府采购在美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1809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要求密封投标的法律。1861年,《联邦采购法》进一步确立了密封投标制作为政府授予合同基本方式的地位。
(二)美国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发展
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政府采购实践中接连出现了在贯彻公共政策意图的政府采购中渗透采购人私意的案例。对此,美国再一次出现了规范政府采购的高潮,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成本控制的法案。
(三)美国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进一步发展
在越战逐步升级后,美国国防预算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仍然不能解决政府采购成本大量超支的问题。迅速摆脱财政危机,如何更有效地进行采购合同的谈判、授予以及管理活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的建立和发展
(一)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初建
1970年,联邦会计总署(GAO)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成本会计准则(CAS)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促使国会于1970年8月15日通过了法案,成立了隶属于国会的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并且规定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职能是为政府合同下的国防供应商提供统一的成本会计准则。此后的10年中,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一共颁布了19条准则,内容涉及成本计量、会计期间的成本分配和成本对象的成本分配这三个方面。
(二)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重建
1980年,美国国会以使命完成为由解散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1988年,美国国会决定重建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并且明确规定,新的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制定、颁布、修订和废除成本会计准则的唯一的权力机构。此外,美国国会还赋予新的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更为广泛的权威,确立了成本会计准则对于所有政府合同的指导地位。
三、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近年来的发展
(一)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组织结构的变化
重建后,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改为内置于管理预算办公室下的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直接接受总统的领导,由管理预算办公室拨款提供其运营资金。成员人数与初建时相同,均为5人。
(二)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成本控制的新作用
90年代初以来,联邦政府开始进行政府采购改革,确定了政府采购改革的核心目标。在这一背景下,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使命也开始转变为:在保留成本会计准则的同时,限制其对于政府合同的应用程度,从而为政府采购商业项目和服务提供便利。
四、借鉴
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行,对供应商的成本核算实务进行规范,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很好地实现了控制政府采购成本、规范公共支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的目标。美国立法机构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成本会计准则的做法,值得我国在今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中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