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方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本文就此两种方法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购买法
购买法假设企业合并交易是在独立的主体之间进行的公平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地反映了被购买方的价值。根据历史成本原则,需要用购买价格来计量购入企业的价值。购入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包括合并前未在被购买方账上确认的项目)都按各自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购买方自身的资产和负债与购买交易无关,所以无需做任何调整。购买法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定购买方。
(二)确定购买日。
(三)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四)可辨认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五)商誉或负商誉的确认。
(六)期末合并利润的计算。
二、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认为当一家企业完全以其普通股去交换另一家企业几乎全部的普通股时,其实质不是购买交易,而是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他们全部的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以达到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方。
权益结合法不同于购买法,没有购买行为的发生,所以其账务处理具有以下特点:
(一)参与合并的各企业资产、负债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入账,而不以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合并时所发生的费用,作为管理费用或冲减资本公积处理。
(三)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资本公积并不是按被并企业的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账面数额记账,而是按并购企业换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价发行收入记账。
(四)被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与主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不一致,应追溯调整,以保持合并后企业会计方法的一致性。
(五)并购商誉的产生。
(六)合并前利润的处理。
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差异比较
(一)具体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二)报告业绩的差异比较。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当期损益表的影响。
3.对合并以后各期损益表的影响。
4.对财务指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