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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时原材料计价方法的选择

 1 请教一下,单位购进原材料,在实务过程中,不可能总购进一或两家单位的原料,一种材料会购进数家,那价格是不一样的。请问:
  我领用材料时,按个别进价法核算成本,材料总账用加权平均法,那明细账与总账就对不上。
  例:从张家购花纸1张15元,李家购花纸1 张13元,赵家购花纸1张1.2元。
  领用张家花纸1张1.5元;
  借:生产成本——材料
  1.5
  贷:原材料——花纸
  1.5
  那库存花纸还剩余额为25元。
  如果按加权平均法,单价应为133元总账余额应为266元,账账不符。
  2 从外购进原材料,有时有增值税发票,有时又没有,发生废品多时或用作其他用途,从进项转出’可我原本抵都没有抵那么多,那我这账不是不平吗?(辽宁省田雨)
  ★在线专家:
  1 材料发出的核算方法有多种,加权平均法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不管采用什么方法,都不会存在总账和明细账不平的现氛因为总账和明细账使用的方法是相同的,账簿的不平是登记形成的,不是采用那种核算方法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