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过渡的探索
一、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具体实现形式及其特点
国库集中收付制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 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收付的实质就是以资金集中为核心, 即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一个整体的设计, 其实现要通过各种形式来进行。目前不外有三种方式, 其各自有不同的特点。1.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形式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国库单一账户、 零余额账户、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小额现金账户、 特设账户五类账户的集合。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 相应取消各类收入的过渡性账户,各个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国库单一账户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预算内资金收付的最主要账户, 专门用于记录、 核算、 反映预算内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国库单一账户也是财政部门在国库开设的财政资金存款账户, 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银行国库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现状分析及展望据财政部门的支付令, 具体办理国库资金的拨付业务。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办理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银行账户, 包括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委托的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清算业务, 并接受财政部门和银行国库的监管。 小额现金账户是预算单位财政部门批准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 用于收付小面额现金, 以应付开展日常业务活动中的零星现金收付。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在代理行开设的, 专门用于记录、 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银行账户。 随着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内, 此账户核算的范围将逐步缩小。特设账户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用于核算特殊专项支出活动的银行账户。2. 准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部分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是指在目前财政、 财务管理机构不变的前提下, 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的专项支出和人员工资等具备条件的支出分批实现国库集中支付, 并确定相应的财政和预算单位会计论文格式核算及单据流转办法的支付方式。 此方式可以在收入实现收缴分离的同时, 根据条件分步实施。这种实现形式的主要特点是将财政预算支出分批实现集中支付对目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做大的调整, 牵扯面小, 会计主体和会计法律责任较为明确, 操作具体方便, 且较易于实现。3. 财政集中收付方式财政集中收付, 是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 建立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财政不再将综合财政预算资金层层下拨单位, 只向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和月度用款计划。 资金支付除小额零星开支由单位备用金支付外, 单位的人员经费由核算中心支付不是过去意义上按规定直接拨付到享受人员的银行账户, 行政单位发生的购买行为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 核算中心直接从财政单一账户上支付给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及展望品供应商。 即收入直达国库、 公用经费直达开支项目、 专项采购直达供应商、 建设经费直达项目、 人员工资直达个人账户、 财务管理网络和会计信息直达监管部门。 财政集中收付模式, 比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增加了收支改革的内容,同时又利用了核算中心这个“ 平台” , 因为没有这个“ 平台” , 财政综合预算、 政府采购、 工资直达个人账户等支出改革是难以实现的。 虽然财政集中收付达到了国库集中收付的部分目的,支出改革也与之配套, 但二者还是有距离的, 首先是账户体系上有重大差别, 这种模式的财政单一账户是实实在在的存款,而不是零余额存款户。 二是运作程序上, 还是会计集中核算模式, 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收付制。
二、 国库集中收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比较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当前公共财政改革和会计改革中的热点问题, 二者的关系也是两项改革不可逾越的问题, 因此妥善协调二者关系, 澄清认识上和实践中的一些误区, 对于促进两项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指财政部门成立核算中心,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 使用权、 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 会计和出纳, 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对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 是融会计核算、 监督、 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改革形式。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质在于以会计集中为核心, 以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为最初目的, 从而引起的会计工作的一系列改革。而国库集中收付的实质就是以资金集中为核心, 即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1. 两者相同点首先, 两种制度的操作主体都是财政部门, 并且两者都能形成单一账户, 把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两种制度都要求在当地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 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专户。会计集中核算模式要求全部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按规定在人民银行、 商业银行开设账户。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和小额现金账户。其次, 两者都以统管政府财政性收支为前提, 都是为加强财政性收支全过程的控制, 改革监控手段, 控制关口前移。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和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的对象都是行政事业单位, 其具体对象都是财政资金及其使用过程, 但不改变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最后, 这两种制度最终目标一致, 两者都以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为目标, 都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会计监督, 有利于形成财政内控机制。2. 两者不同点首先, 两种制度的重心不同。 国库集中收付是以资金集中为核心, 以支付方式改革为载体。 会计集中核算则是以资金集中核算监督为核心, 以代理记账为载体。其论文格式次, 两种制度涵盖的范围不同。 目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仅有一级、 二级预算单位, 其中还有许多基层单位仍无法纳入, 集中核算的资金仅是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 而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 则涵盖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即从财政资金的缴拨、 使用管理到银行清算, 都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等管理。 国库集中收付的程序以支付为例, 大体上是财政部门对支付中心下达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 支付中心收到单位支付申请后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例, 给代理银行下达支付令, 并从财政单一零余额账户支付给收款单位商品、 劳务供应者或单位, 同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办理清算图。会计集中核算的支付程序是财政总会计根据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将国库资金拨付到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上, 核算中心收到单位的支付通知后, 将款项拨付到收款单位图。
三、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融合
综前所述, 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在许多方面都有共同一致之处。说明了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制之间是可以互相融合的。通过衔接与融合、 优势互补, 实行对财政资金收支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这对于进一步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公共财政的建立,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必须相应地成立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国库支付中心或国库审结中心, 具体负责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管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现状分析及展望理、 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和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 收入收缴管理、 财政收支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收入收缴和支出业务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现在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 只要将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会计核算的职能归还给单位, 对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管理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会计核算中心就可以直接转向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机构。国库集中收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衔接, 应在深刻领会国务院批准的改革试点方案实质, 明确财政国库改革方向的基础上加以设计考虑。 具体是, 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中心职能定位, 赋予会计核算中心财政国库支付执行职责, 增加其财政直接支付功能, 使现行的会计核算中心逐步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转化, 并兼有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 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如, 对政府采购、 基建项目等范围。 通过扩大直接支付范围, 扩大财政国库直接监控领域, 逐步从财政资金流动上实现对资金的事前控制。 通过对政总会计的类、 款、 项进行科学分类, 使财政总会计的类、 款、 项和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的目、 节融为一体, 相互衔接。 通过构建“ 公共会计” 制度,论文格式 使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三为一, 有机结合。 财政资金所具有的公共性、 公益性、 公开性得以充分体现, 进而提供及时、 准确的财政资金运行信息, 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国库集中收付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面广, 配套改革多, 协调工作难, 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尤其是对财政状况不佳的县级财政, 实施的难度就更大, 必须循序渐进。在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尚未建立之前, 各级财政部门为了强化支出管理, 可以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利用会计集中核算现有的条件和基础, 分项目和分步骤实施, 然后再向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 最终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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