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反倾销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会计支持
一、我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现状:反倾销应诉率低、胜诉率不高
以2002年为例,该年度中国遭国外反倾销立案共47起,同年被裁定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36起,最终措施占新立案的比例为76.6%,而全同期的平均水平为58.2%。由此可见,中国企业的在反倾销诉讼中仍处于分不利的地位。当前,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十分重视,且近两年应诉率己接近100%。
二、我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反倾销会计预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可以通过对反倾销相关的数据资料进行预警分析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事先预报,为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产品销售价格决策的科学依据,帮助企业和行业协会确定出口的数量、出口的目的地,及时调整出口政策,将反倾销出现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即使出现反倾销诉讼,企业也能及时应对,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二)会计准则差异对反倾销应诉的影响
我国企业在进行反倾销应诉时,首先要回答反倾销发起方发出的卷,并提交企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制作的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由于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诸多差异,使我国企业在提交以国际会计准则为标准制作的财务报表时,对我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缺少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
国内有学者认为:“所谓反倾销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法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就反倾销中的问题提供会计支持,进行会计规避、举证、调查、鉴定的活动”。国外的许多大型企业集团都设有专门的反倾销会计部门,以应对反倾销诉讼。但是我国的出口企业都没有建立专门的反倾销会计部门,往往是在反倾销调查发起后才急忙成立一个反倾销调查小组来应付反倾销调查。这样的一个临时组织并不能很好地承担其应对反倾销的各项专业、复杂的职能。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缺少是我国企业频遭反倾销诉讼及败诉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