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对我国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在“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概括地讲,一是高等教育规模发生了飞跃式的变化,“精英教育”已过渡到“大众教育”;二是普通高校各项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三是高等教育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取得突破,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四是通过“211”、“985”等系统工程的有效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得到加强,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国高校招生人数和办学经费这两项基本指标的变化就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改革的成果。高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给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伴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高校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为适应这些变化,我国出台了《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意见),在高校财务工作者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目前,经济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研究针对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及会计工作进行分析、讨论,并结合新会计制度的特征和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会计工作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得出一系列可行性措施及对策,力争对我国高校尽快适应新会计制度,进一步的做好新会计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新会计制度的修改提出一些建议,力争促进我国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一、新会计制度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校经营管理呈现两大特点:一是高校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随着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科研经费的增长;高校创收项目的增加;基建投资规模加大;有些高校每年的现金流量高达几十亿元。对资金安全性、完整性、效益性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二是高校的业务活动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会计业务工作量急剧增大。高校既有公益性的教学、科研等事业活动,又有后勤、校产等营利性经营、还有对外投融资等活动。加强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意义重大。原有的高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已经滞后于高校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在使用中暴露出许多缺陷,已不适应高校的发展。
此次高校会计制度改革,是在借鉴了高校会计的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企业会计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1998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全面改革。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弥补了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与现行制度相比较,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新增公共财政改革政策涉及的会计核算;(2)整合基建会计与高等学校财务会计;(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4)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5)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6)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
同时,新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变为权责发生制给高校会计工作带来了一些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了财务信息的完整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2)为核算教育成本提供了制度保障;(3)完善财务报表体系,有利于控制财务风险。
二、现阶段我国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着许多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进行科学的成本核算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我国高等学校的主要经济收入是国家财政拨款和事业性收入,实际上,收付实现制就成为高校最基本最主要的核算影响学校领导的决策基础。不进行成本核算,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使高等学校会计工作客观性和准确性不足,影响学校领导的决策。
2.对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利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很多高等学校对固定资产管理认识不足,管理水平不高。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属于国家资产,很多学校在固有资产的使用上不顾成本和使用效率,甚至在购置固有资产之后,忽视清查和管理,造成重复购置学校固有资产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
3.资金使用制度不健全
在旧的会计制度下,许多高校的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预算的刚度不强;在资金使用方面,没有执行预算,或预算调整项目较多;资金使用过程中忽视了对成本和使用效益的关注。
三、对新高校会计制度顺利实施的几点建议
尽管《征求意见稿》能够更全面地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全貌,提供质量更高的财务信息,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制度方面
1.修订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及办法
(1)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注重规范会计核算,财务制度注重规范财务行为,会计核算必须以规范的财务行为为前提,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为保证《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要尽快出台相配套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财政部和教育部要出台相配套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办法》。2005年6月8日,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成本监审办法》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原则、对象、成本归集的项目及每个子项目核算的内容和支出的标准,从监督审查的角度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作了一个规范。高校要加强成本核算,必须制定与《成本监审办法》相衔接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办法》,尤其是要确定应归属于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费用范围,明确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对象,费用核算内容、范围。并要单独以部门法规的形式颁发,这样才能为准确核算高等教育的实际运行成本提供制度保障,使政府职能部门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建立在规范的成本核算基础上。
2.完善高校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高校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应当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和完善高校外部监督机制,对高校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决算报表,才能对外报送。这将极大地规范高校资金的使用,提高高校会计信息质量;也有助于改进高校的内部控制,使高校的内部管理更加完善。
(二)操作方面
1.应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征求意见稿》中未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造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决于各高校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容易造成人为调节成本,导致高校之间的财务信息不可比。
2.设置了“累计折旧”,但在操作上尚需细化
《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累计折旧”(1402)中规定:“本科目下应当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或用途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高校固定资产金额庞大,提取折旧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按总分类提取折旧,即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又不增加管理成本,
3.应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设“应收学费”二级科目
学费收入是高校事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会计信息应满足高校管理者了解学费收入情况,自筹经费占学校总收入的比例。但《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却未设“应收学费”一级科目,因此,建议增设“应收账款”一级科目下设“应收学费”二级科目。
4.根据管理的需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高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培养层次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各专业、各层次学生的教育总成本,进而根据学生总数,计算生均教育成本。目前,综合性大学设置的专业较多,也可以根据一级学科的数量,区分培养层次,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减少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5.加强高等学校资金的合理使用
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执行预算,随意性很大,在很大程度上使学校的资金使用处于混乱状态,不利于学校高等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会给国家对学校的投入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核算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尽最大限度的节约学校开支。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行业稳步发展。然而,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所以,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为了克服现阶段存在的一些弊端,在新会计制度的改革中,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制度改革良性发展。同时提高高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主观认识,合理使用学校资金,加强对固有资产的清查、管理,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在新会计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尽快适应改革步伐,为我国高等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