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理化在会计中的应用
摘 要:公理化方法是数学的基本方法,本文尝试探讨其在会计学中的应用,从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探讨公理化思想的运用,指出建立新的会计制度时可参照公理化思想。
关键词:公理化方法;会计;应用
公理化方法是数学的基本方法,这一方法就是从尽可能少的原始概念和一组不证自明的命题(称为公理)出发,利用纯逻辑推理的法则,推导出一门学科的所有命题。由于这一方法简单、明了、严谨,已逐步成为各门数学的基本方法,也逐步成为其他自然科学的基本方法。牛顿力学所有的命题都用牛顿三定律推导出来,所有的低速力学问题都可以用三定律及其推导去解,所以牛顿力学就是一个公理化体系。公理化方法也被应用到社会科学,学术界普遍认为,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的理论就是公理化的,洛克是偏爱数学的。现代社会科学中也往往是先提出一些概念和基本原理,再进行推理论证。
本文要作的尝试,就是探讨公理化方法在会计学中的应用,这是从某些会计制度得到的启发,我们先看一个例子。
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有:⑴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4、采购与验收
5、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6、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三)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基本要求带有公理化的性质。首先,这些要求是从实践总结出来的,是“不证自明”的,因而具有公理的性质。然而,作为一个公理体系,必须符合三条要求,一是无矛盾性,即公理之间互不矛盾;二是独立性,即公理与公理之间不能互相推出;三是完备性,就是从一个公理体系能推出该学科的全部命题。⑵我们把三条要求移植到一个制度的要求上,这就要求:一、制度各条款之间互不矛盾;二、制度各条款之间互不重复,一条款不包含另一条款的内容;三、任何一次行为(例如采购与付款)都只需要应用条款中的若干项(这里要求所有项)即可完成,也就是说没有一个行为的环节在条款中找不到根据,这就是规章制度的无矛盾性,独立性和完备性。拿这三条去对照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可以看出:
一、各条款间无矛盾,不会执行一条就违反了另一条;
二、第(一)大条中讲的“不相容岗位”,实际上是指“独立岗位,即不重复的岗位。很明显,如果请购与审批这样的岗位合而为一,就不存在监督了,所以这种岗位要相互分离,也就是独立性要求,整个第(一)大条都是讲独立性;
三、第(二)大条,即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障第(一)大条的独立性,例如一个环节上的业务超过权限,另一个环节上的人可以拒绝办理;
四、第(三)大条体现了完备性要求,即一次采购行为应能表为一个完整的环节链,具体说来就是请购、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订采购合同、审计、采购、验收、采购验收的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付款这一程序。完成这一程序,采购行为就完成了,不会因缺什么而完不成。
所以,我们认为,以上的采购付款制度体现了公理化思想,也就是说有其科学性。自然,我们说是体现了公理化思想,并不是说就是一个数学意义下的公理化体系。借用这一思想,我们还可以去观察分析或建立其他的规章制度。我们再考虑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⑴
(一)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与监督
不相容岗位有:
1、接受客户订单与负责最后核准付款条件
2、发货通知单的编制与货款收回、商品的包装和托运
3、填制销售发票与销售发票的复核
4、退货实物验收与退货账务记录
5、应收账款的记录与应收账款的核实
(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三)完善的信任政策
(四)充分的凭证和记录
(五)定期寄送账单
我们可以看出,这和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相类似,前三条完全一致,第四条,按照原文说明是检查完整性的重要措施,即可归入完备性,第五条,按照原文说明,是为了保证独立性。
为什么两项内部控制制度如此相似,应该理解为同出于公理化思想,公理化思想的普遍意义可见一斑。
如果我们自觉地运用公理化思想,可将以上的系统作改写,如将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改写为:
1、采购与付款业务分为请购、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验收、采购与验收的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付款等程序环节,各个环节应严格审批独立操作;
2、各个环节应协调一致,不产生冲突,例如,采购要按审批的数量进行,验收应对采购的所有物品进行,付款要待验收合格后进行;
3、按以上程序应能完成任何一次采购业务,并有相应的登记。
这三条分别体现了独立性、相容性和完备性,相对原制度要更明了一些。是否可作这样的修改,当然是一个值得探讨,需要认定的事情。我们在建立新制度的时候也可以参照公理化的思想。
“数学素质是公民所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素质。”⑶澳门大学张国祥副教授说:“数学化寻求不同活动的途径去体现数学的特征,例如普遍性、确定性和简洁性。”⑷本文的粗浅工作,就是在财会制度中体现数学的特征,以使财会制度有一个普适的框架,并具有确定性和简洁性。
参考文献:
[1]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讲座》编委会200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讲座[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2、93
[2] 徐利治.数学方法论选讲[M]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88.5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
[4] 张国祥.数学化与数学现实思想[J]数学教育学报:2005.2.35
作者:刘芸玲 文章来源:湖南师大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