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会计目标的定位
1 会计目标理论研究的简要回顾
1.1 国外主要观点
研究过程以美国为例:1921年,在美国有人提出会计的目标或会计师的目的。1938年,AICPA发布一份研究公告,在公告中指出,会计的目标是有助于企业运行达到既定目的。在1966年时为纪念AAA成立50周年,《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权威的使用了会计信息系统的概念并将目标定为:(1)对有限资源的利用并做出决策;(2)有限的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的资源;(3)记录与报告受托责任。1971年4月,受AICPA的责任,成立以特鲁伯拉德的研究小组首先确定了四个研究课题:(1)谁需要财务报告;(2)他们需要什么信息;(3)有多少由会计师提供;(4)为提供信息要求有一个什么结构。70年代后,FASB通过发布公告确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和科技要素的确认和计量。
1.2 我国主要观点
(1)90年代前,人们不谈会计目标;
(2)1992年,基本准则虽然有会计目标,但较为单一,主要有当时的宏观政策所决定;
(3)2006年,在基本准则中明确了财务会计目标,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决策有用观。
2 会计目标的定义与特征
2.1 会计目标的定义
会计目标是指在特定环境下人们构建会计模式,从事会计实践,实现会计期望达到的境界和标准,是会计系统运行的导向和归宿。它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是谁;使用者对信息的主要用途是什么;现行财务报告能提供哪些主要信息。会计目标是会计基本理论的中心,也是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起点。
2.2 会计目标的特征
会计目标的特征主要有:(1)理论性;(2)层次性;(3)主观性;(4)可变性
3 会计目标观点中的“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当前普通有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它们都是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会计具体目标的阐述。由于它们以一定的环境为前提,相对于这一环境,它们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也正是因为它们仅仅以一定的环境为前提,而未从会计环境的历史发展进程的角度进行考察,故它们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3.1 受托责任观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即所谓的“受托责任观”会计目标。
(1)“受托责任观”的合理性:首先它注重人们利用会计的目的——用来评价和解除受托责任;其次认识到会计在认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中的作用,较好的完成了立足会计自身实际,满足委托方和受托方对会计信息需求的任务;再次简单、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引性。(2)“受托责任观”的局限性:首先其逻辑前提是两权分离,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是一种直接的受托关系。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既存在两权合一的企业,又存在着非直接的委托——受托关系。尤其是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的今天,直接的委托代理关系变的模糊,众多投资者关注的是投资的风险与收益,而不是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受托责任观”没有全面的反映客观经济现实,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其次它没有很好的着眼于需求,只注重资源委托者的信息需求,而忽视了其他使用者的需求。
3.2 决策有用观
而“决策有用观”则认为财务会计目标应当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1)“决策有用观”的合理性:首先对客观经济现实的认识更加全面,充分考虑到非直接委托——受托关系的存在。其次对会计信息使用群体的认识更加清楚,强调会计信息不仅要为资源的委托者和受托者服务,而且还要为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服务。从其主要内容上看,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了“受托责任观”的内容,是对“受托责任观”的批判、继承和发展。(2)“决策有用观”的局限性:首先,对“有用性”的评价过于主观,可操作性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着不同的要求,即使是同一使用者在不同时期对有用性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加上他们对会计信息的理解、运用等方面各不相同,必然对信息的有用性有不同的评价。其次,“决策有用观”是面向未来的,而财务会计是面向历史的。有时它混淆了“有助于预测未来的信息”与“预测未来的信息”之间的界限,试图使会计提供未来的信息。
4 我国会计目标定位的思考
4.1 会计目标定位的约束条件
会计目标的定位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诚然使用和提供会计信息都需要付出代价,使用者希望使用会计信息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其付出的成本,同样,提供者也具有相同的心理。因此,无论是使用信息还是提供信息都需要在成本和效益之间进行权衡,都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
二是受重要性原则制约。多个相关利益主体的目标存在着有机制约关系,会计目标不可能满足全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而只能满足大部分利益主体的需要。只有明确核心目标,并建立起其它目标与核心目标的相关性,会计目标才是可实现的。
4.2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并行的观点
目前,我国市场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还有待完善,就会计信息质量而言,“受托责任观”更注重历史性和可靠性,而“决策有用观”则更关注前瞻性和相关性。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环境有其特殊性。“受托责任观”对经济环境的认定是企业的两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十分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关注受托资源的保值增值。而“决策有用观”则依存于“两权分离”条件下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完备的市场体系、有效地运行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非通过资本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相关的体系保障均不完善,单纯的强调“受托责任观”或“决策有用观”均不太妥当。因此,我国目前的科技目标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决策有用观”为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要为投资人做出经济决策提供参考,更要向资源的所有者报告资源受托方的管理当局履约受托责任的情况,使受托资源尽可能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 孙莉.从“受托”到“决策”看我国会计目标定位.财会通讯,2008(4)
[2] 刘英.对我国会计目标定位的思考.商业会计,2009(1)
[3] 陈岚.关于我国会计目标定位的探讨。财会之窗,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