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决策的探讨
对于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类企业,固定资产是企业一项重要的长期资产。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内,企业需要持续使用大量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对企业的生产、发展尤为重要。固定资产一般具有价值大、使用时间长、价值转移方式特殊等特点。在企业成立初期和迅速扩大生产阶段,通常会面临现金流量无法满足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除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借贷等方式外,也可以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企业采用租赁方式可以通过每隔一个期间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既能解决当期现金流量不足的问题,又能满足生产对设备的需求。
一、经营租赁的条件
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本文仅对经营租赁方式进行探讨。经营租赁最主要的外部特征是租期短,只取得资产的使用权。由于租期短,租赁资产的成本就不会得到完全补偿;由于不能获取资产的所有权,承租人通常不会关心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在进行租赁方式的判断时,可以采取排除法:如该租赁方式不符合融资租赁,那么就属于经营租赁(我国税法规定,除融资租赁之外的租赁都是经营租赁),不符合下列任何一个条件的为经营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第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第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除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的款项,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的现值几乎相当于(指90%或以上)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经营租赁的决策标准及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
企业取得资产的方式有许多,需要在几种方式中进行选择,但企业进行决策的标准是取得资产的税后现金流量最小为首选方案。由于税法同会计上对同一业务(包括对租赁的分类标准)的处理有些差异,而企业的各项税费是按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及缴纳的,因此进行方案比较时,现金流量只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
如果通过购置取得资产,企业需筹集购置资产所需的资金,同时获得资产的所有权;如果通过经营租赁取得资产,则租赁公司提供购置资产所需的资金,承租公司需要支付一系列的租金,同时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在比较两个方案时,通常假设自行购置的资金来源于借款,这是因为企业如果不购置固定资产,便可将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或借出,投资报酬率至少等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租赁筹资和借款筹资的风险基本相同,因而具有可比性。典型的租金现金流出是年金形式的等额付款,它同偿还债务本息的现金流相似,因此可以将租金看成是借款购买的本息偿还额,据此计算项目的净现值(即NPV),并判断采取哪种方式取得资产。评价方案的基本模型如下:
NPV(承租人)=租赁资产成本-租赁期现金流量现值
该模型是以租赁方案为基础,通过比较经营租赁与自行购置两种方案的现值成本差来进行决策。如净现值为正,说明经营租赁资产的税后现金流量的现值小于资产的购置成本,则采取经营租赁方案比较有利,否则应采取购置方案。
该模型的主要参数说明如下:
(1)租赁资产成本。如果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就可避免购置租赁资产的现金流出,租赁资产成本是经营租赁方案的一项现金流入。租赁资产成本包括其买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途中保险等全部购置成本,具体范围根据合同内容确定。如果承租人自行支付运输费、安装调试费、途中保险等,则出租人只为租赁资产的买价融资,即租赁资产购置成本仅指买价。
(2)租赁期税后现金流量。经营租赁引起的租赁期间的税后现金流量包括租金支付额、租金抵税额和失去的折旧抵税额。租金的支付是租赁方案的一项主要现金流出;根据税法规定,经营租赁的租金可以抵税,租金抵税额是租赁方案的一项现金流入;由于经营租赁的资产不能计提折旧,因此折旧抵税额就成为了租赁方案的一项现金流出。
(3)租赁期现金流量折现率。租赁业务中的租金定期支付,类似有担保的债券;租赁期结束前租赁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属于出租方,如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收回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就是租赁融资的担保物。由于租赁期的现金流量是税后的流量,所以租赁期现金流量的折现率采用有担保债券的税后成本率。
(4)期末资产现金流量。在经营租赁方式下,租赁期满,不仅资产的余值是承租人失去的一项现金流入,同时租赁期满时资产的变现价值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引起的抵税(或交税)也是企业期末的一项现金流入(或流出)。
(5)期末资产的折现率。通常持有资产的经营风险大于借款的风险,因此期末资产的折现率要比借款利率高,期末资产现金流量的折现率根据项目的必要报酬率确定。
例:甲公司欲购置一台设备,有关购置及租赁资料如下:
(1)如购置,预计购置成本6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税法折旧年限为6年,法定残值率为购置成本的10%,预计4年后的变现价值为120万元;
(2)如租赁该设备,租赁公司要求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70万元,租期为4年,租赁期满设备不转让所有权;
(3)甲公司的所得税率为30%,税前有担保借款利率10%,项目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为12%,请代甲公司作出决策。
要求:预计甲公司在整个租赁期间有可供抵税的收益,请代甲公司作出设备是购置还是租赁的决策。
解:首先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对租赁的税务性质作出判断:
①租赁期满设备不转让所有权;②租赁期比资产使用年限:4÷6=66.67%,低于税法规定的75%;③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170×(P/A,10%,4)=170×3.1699=538.883万元,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即540万元。由于该租赁业务不符合融资租赁的任一条件,所以该租赁业务属于经营租赁,其租金可直接抵税。
资产的年折旧=600×(1-10%)÷6=90(万元)
第4年末设备的账面价值=600-90×4=240(万元)
第4年末设备的变现价值=120(万元)
企业因经营租赁资产而损失设备变现抵减的税金
=(120-240)×30%=-36(万元)
税后担保利率=10%×(1-30%)=7%
其中:51=170×30%,-27=-90×30%。
如果企业购置该固定资产需在购置初期支付购置款600万元,大于租赁业务的现金流量现值,甲公司应采用经营租赁方案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见表1)
三、损益平衡租金的计算
企业在进行资产购置、租赁设备的决策时,不能被动地等待租赁公司提出租金要求;然后再根据租金来计算租赁方案现金流量的现值;最后根据计算结果来决定租赁与否。企业为了在租赁谈判时根据自身能承受的最高租金来决定租赁资产还是购置资产,应先计算企业可接受的最高税前租金即损益平衡租金(即租赁资产税后现金流量的现值同资产的购置成本相等时的税前租金)。若出租方的租金要求高于损益平衡租金,企业应采取购置方案,否则采取租赁方案。计算公式如下:
这个公式是评价方案基本模型的特殊情况,即NPV(承租人)等于0时的税前租金,公式中的税前租金是指每次支付的税前租金,折旧抵税是指每一个支付期间的折旧抵税,如税前租金按年支付折旧抵税就指年折旧抵税。这个公式运用的条件是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时点是承租人所设想的,如公司在整个租赁期每次支付租金的时间点一致;等额支付租金或每笔租金之间存在规律等。倘若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金额没有规律,该公式的解可能有无数,因此该公式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通常,该公式需使用“试误法”进行求解。如果租赁期各年的现金流量相等,如等额支付租金、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等,损益平衡租金公式可简化为:
上例,甲公司的损益平衡租金=(600-27×3.3872
-99.138)÷[(1-30%)×3.3872]≈172.67(万元)
或:甲公司的损益平衡租金=[(600-99.138)÷3.3872
-27]÷(1-30%)≈172.67(万元)
企业资产的获得是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的前提,固定资产的获取方式是企业的一项重大经营决策。从现金流量方面进行决策是企业进行决策的中心,但并不是租赁决策需考虑的唯一因素,租赁决策需考虑的因素涉及法律、金融、保险、税务、会计、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如上例从会计利润方面进行考虑就可能与之相反。
如上例,企业两个方案的资金来源都是借款,借款都于第4年末才归还,企业每年末支付借款利息,企业采用的折旧方法同税法一致,企业这4年在未扣除借款利息、租金或折旧前的营业利润都是420万元,假设当期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试比较两种方案下营业利润的大小。(见表2)
其中:170为每年支付的租金,17为租金的借款利息。由于企业是于每年末支付租金,所以第一年无利息支出,每两年只需支付第一年末租金的利息,以此类推,第四年末就需支付前三次租金的利息,90为资产每年的折旧,60为购置资产而借入资金的利息,由于资产要在年初就投入使用,所以第一年末就需支付借款利息,240为资产4年后的账面价值,120为资产4年后的变现价值。
对于不同期间的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决策时所采用的评判标准会大不相同。处于生产、发展阶段的企业,企业的当前目标不是赚取更多的利润,而是争取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时运用现金流量来进行经营决策才是最佳;而对处于成熟、衰退阶段的企业而言,争取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如何利用现有的生产资源赚取更多的利润才是企业的目标,因此这个时期企业应通过比较利润来进行决策。同时,企业的财务目标不同,所采用的评判标准也有所不同。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的,企业通常会运用利润来进行经营决策,而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的企业,通常利用现金流量来进行经营决策才会同企业的财务目标相一致。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决策时,并不是单一地考虑现金流量或利润,企业应考虑所处的生产周期或财务目标而采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方案的好坏,无论采取哪种方案作为评判决策的依据,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都是最终的标准。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208-220.
[2] 薛静.经营租赁会计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49-49.
[3] 宁环,王丽颖.浅议经营租赁下的小企业财务问题[J].现代商业,2009(24):155-155.
[4] 李刚.经营租赁动机研究综述[J].财会研究,2009(12):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