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治理内涵的再认识
一、前期研究的简要述评
(一)主要观点及简要评价
财务治理理论发展至今,已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各种观点林立,尚未达成共识。国内财务学者基于不同学识背景,从多个角度对财务治理内涵进行了探索,给出了多种财务治理定义方式。
依据财务治理定义侧重点不同,各种理论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财权配置”视角的定义,强调了财权配置对公司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提出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其代表人物有伍中信(2001)、张敦力(2002)等;二是“子系统”视角的定义,将财务治理问题研究置于公司治理框架之下,突出了财务治理的重要地位,其代表人物有李心合(2000)、黄菊波(2002)等;三是“财务契约”视角的定义,强调了财务治理的契约属性,突出了契约经济学对于财务治理研究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宋献中(2000)、冯巧根(2000)等;四是“财务信息”视角的定义,强调了财务治理对于财务信息生成、呈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财务治理目标应为确保财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其代表人物有杨淑娥(2002)等。
笔者认为,财务治理不同定义之间本质的区别并不大,只是定义角度不同、强调的侧重点不同罢了。事实上,财务治理内涵各种不同观点之间并非泾渭分明,其间有很多是融合的,如部分学者基于契约观、财权配置观双重定义方式,就是从两个角度认识财务治理本质,而其观点并不产生内在冲突。
(二)财务治理“信息观”的商榷
财务治理“信息观”是杨淑娥教授近期明确提出并全面阐释的理论观点,对财务治理内涵研究而言非常值得关注并加以研讨。
财务治理“信息观”认为: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规范财务信息的生产和呈报机制,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分配体制中应有的权益,为现实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真实的、相关的财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公司财务治理中的制度安排包括对财务信息生成程序、生成质量以及呈报机制的规范;对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权的配置和再配置,以及激励制度等(杨淑娥,2006)。
该定义的合理之处在于:一是突出了多角度定义,不但体现了“信息观”,还体现了“契约制度观”与“财权配置观”,视角开阔,定义全面;二是强调了财务治理对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将财务治理同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可靠性联系起来,目标指向明确,强调了实践应用性。该定义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未充分理解“治理”的深刻含义,财务治理目标不仅仅局限于确保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其重点应在于财务决策的科学与有效监督;二是在财务治理如何保证财务信息有效性实务操作方面,似乎内容特点并不鲜明,未突出财务治理的独特作用。
二、定义的基础
财务治理是全新的研究领域,只有深刻理解财务治理相关领域的各种“关系”,才能找到财务治理定义的基础,
真正把握财务治理内涵。
(一)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与企业所有权的关系
理解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与企业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它是理解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区别的经济学基础。
财产所有权与产权是等价的概念,指的是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公司之所以能够成立,股东提供了公司所必需的物质资产(财产),形成了公司法人财产及相应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派生于股东财产所有权,是股东让渡财产所有权主要权能而形成的权利束,这一法人财产权归公司所有,对股东而言又是独立的。
企业所有权主要是从理论研究角度定义的。企业所有权指的是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张维迎,1996)。企业所有权强调了由于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所带来的“剩余”问题,即股东让渡财产所有权,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签订“企业契约”形成公司法人实体,但“企业契约”不可能将所有未来发生的事项规定清楚,这就形成了在股东财产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界定时的模糊地带,即“剩余权力”(企业所有权)问题。进一步研究,便涉及到了是依托于财产所有权的股东还是依托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经理层应该享有“剩余”的问题。
在财务治理领域,公司股东等治理主体对公司财务战略与重大财务事项作出决策等方面,多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依托于股东投入公司资产所保留的部分财产所有权。财权配置等方面,有关股东与公司财务权利划分问题,又多与企业所有权相联系,与管理层面如何分享“剩余财权”非常重要;在财务管理领域,强调的是对日常财务活动的具体管理,多与既定的法人财产权相联系。因此,可以认为:公司财务治理权限依托于股东财产所有权,并特别关注企业所有权安排,而公司财务管理权限依托于既定的法人财产权,注重对治理层面财务决策具体执行与日常财务管理。
(二)“治理”与“管理”的关系
“治理”与“管理”的关系在财务领域的区分初步形成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两大层面,构成了财务治理“双层面观”的理论基础。
公司治理与管理活动是有区别的,治理的中心是外部的,管理的中心是内部的;治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管理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治理是战略导向的,管理是任务导向的;治理关心的是“公司向何处去”,管理关心的是“使公司怎样到达那儿”(费方域,1998)。
财务治理是财务战略层面的财务活动,其行为主体是公司外部股东等。对于拥有完整法人财产权的公司而言,公司股东是外部的,不可干预公司日常运营,股东只有通过财务治理活动借助公司管理层实现自己的财务目标,财务治理侧重于财务战略制定与重大财务事项决策,而不在于日常财务活动管理;财务管理则是公司内部管理层依托公司法人财产权,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公司管理层日常财务管理活动虽然不受外部股东干预,但在财务战略导向等方面必须服从股东意志,财务管理侧重于财务战略执行与日常财务事项管理。基于此,有理由怀疑:公司财务管理是否能够真正脱离财务治理独立运作而实现自身目标?
有学者从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角度区分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两个不同层面,认为财务治理主要处理“财务关系”,财务关系的处理也就是对财权流(权利)的配置;财务管理主要处理“财务活动”,财务活动也就是对本金运动(价值)的处理(伍中信,2005)。这一研究视角值得关注。治理层面的财务活动并不直接作用于公司,而是通过治理规则由公司财务管理实现。从这一角度讲,财务治理强调关系而不强调活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事实上,财务治理中强调财务关系而并非不重视财务治理活动,只不过是治理层面财务活动受限于股东所保留的财产所有权部分权能,即要保证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要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对独立;财务管理中有财务活动也有其相应形成的财务关系,财务管理分层就是对公司内部财务关系的处理。由此,仅从“关系”与“活动”角度区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并不确切。
(三)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两大体系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由于公司财务体系的系统完整性,又使财务治理独立于公司治理,由此构成了财务治理“子系统观”的理论基础。
完整的公司财务体系由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共同组成,财务治理主要涉及基于股东财产所有权的资本重组等财务事项,这些事项非日常财务管理即使能控制也无权管理。财务管理则基于公司法人财产权,对公司日常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财务管理必须服从股东等财务治理层意志,贯彻其制定的财务战略;公司治理则是相对于公司管理的独立体系,主要从股东等治理高度决定着公司发展方向,并对公司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约束与监督,其内容体系包括财务治理、人事治理等。
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都具备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两者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两者内容体系中均包含财务治理。从这一角度来说,财务治理是两大体系的交叉领域,是两者的融合部分。需要指出的是,公司财务视角所认识的财务治理同公司治理视角所认识的财务治理是有差别的,各自所强调的重点不同。前者注重财务体系协调性,关注财务权限划分与财权配置;后者注重治理体系协调性,关注财务治理主导作用及其与人事治理等的协作配合。
三、本文的定义
财务治理的定义,如果仅从单一视角观察往往不利于全面理解其内涵。仅从财权配置视角定义则内涵过于单薄;仅从子系统视角定义则容易与公司治理内容重复;仅从财务契约视角定义则容易内容空洞化;仅从财务信息视角定义虽指向明确但内容似乎过于狭窄。基于以上理解,只要保证内在本质不冲突,多角度定义财务治理是适宜的,可以避免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而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综上研究,本文认为可将财务治理定义为:基于股东财产所有权,在公司财务管理层面之上,由公司股东、董事会等治理层决策,经理层实施,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作出决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主要包括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规范三方面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
[1] 郭复初.现代财务理论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 杨淑娥.公司财务治理:一个需要重新甄别和审慎研究的命题[J].会计师,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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