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前言
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上存在着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不善、政府财政功能弱化等方面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都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和实践。项目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新举措之一,是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新的尝试,在各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项目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逐渐得到了显现,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固有的弊端,急需研究解决。
在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研究方面,张艳提出了会计核算的成效,从运行模式上、分账管理的单一性、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以及会计部门与相关部门信息不沟通几方面提出了对策[1]。于明修等人提出了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认识上的错位、模式上的缺陷、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几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2]。蒋贤达总结了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问题,在单位获取会计信息不及时、单位查阅会计档案不方便、会计结算中心核算不准确、单位财务管理弱化等几方面问题提出了对策 [3]。
本文主要从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反映的几个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提出了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与项目资金自主支配使用的矛盾。事实上,在资金划拨结算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较少,项目资金支配使用环节存在问题较多。实行项目集中核算对项目自主支配使用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所以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使之与财政资金统一核算并相辅相成地执行监控,有效地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支配环节存在的舞弊等问题。特别是2009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反复提到今后着力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不当和挥霍浪费现象严重等主要问题,这着实应该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1.机械的运行模式削弱了会计的监督职能。项目会计集中核算,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大厅式的机械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项目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以及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都必须报销,从而忽略了票据反映经济内容的真实性,加之会计核算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暇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2.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继续泛滥。实行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后,结算中心并不授权代理对原始凭证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审查,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在代理项目会计核算的监管中,只能识别单位报支票据的真伪,难以识别经济业务事项的真伪。少数单位由于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出于单位部门利益考虑或为个人私利营私舞弊,用符合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审核要求的票据,报支禁止或严格控制的经济业务活动的开支,以逃避项目会计结算中心的审核、监管,国家划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挥霍浪费现象严重,项目建设工期和质量仍难于保证。由于项目会计结算中心缺乏必要的审核监督,客观上纵容了报账单位徇私舞弊,国家财政通过实施项目会计集中核算控制项目单位依法合理使用预算资金的愿望仍然难于实现。
3.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脱节严重。财产物资是反映一个单位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并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引起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脱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很大且原因不明,一些单位原有的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固定资产明细账无人登记且实务无人监管,造成项目会计核算中心无法进行调增减。二是对于新增的其他部门调拨或配置的资产,如电脑、交通工具等,项目会计中心没有接到调拨文件,不能对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账实难以相符。三是由于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只设有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并且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并拥有资产处置权,若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没有提供真实情况,那么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将无法得到各单位的资产处置情况,致使单位实务与项目会计核算中心的账实不符。单位的会计活动是项目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若不加强解决预算单位财产物资管理,势必产生新的腐败源,这也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暴露出的最大体制弊端。
4.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与项目资金自主支配使用矛盾突出。目前被采用的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与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制度,由项目会计中心代理建设单位进行会计核算,项目会计中心将项目资金按程序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但是施工单位在项目资金自主支配使用环节存在财政资金使用不当和挥霍浪费等现象,从而使会计集中核算与项目资金自主支配使用矛盾日益突出。
二、完善项目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前的票证审核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调整传统的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单一运行模式,实行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作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础,有必要在机构设置、职责功能分配上统一、规范、健全,以求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在机构设置上,应设项目审核监督部门。在报账前,会计中心应对票据进行审查,检验票据是否规范合法以及票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对出示假票据的报账单位进行经济处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报账单位用虚假的票据报账。通过实行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从而保证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2.实施建立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与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项目结算中心应提高财务的透明度,定期发布单位预算资金收支明细,让单位职工、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项目集中核算中心应设置以下机构:(1)应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监督机制,建立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财政稽查重点集中于项目结算中心对报账票据审核情况,代理会计核算的正确性,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合规性、有效性以及报账凭证、资料的真实性等,对报账资料反映出的部门经费使用不当等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报账单位,并做出通报批评,同时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2)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应引入内部审计机制,有效地利用专职审计力量,查实预算项目违反财经法责任,评价政府管理成本和资金使用有效性。(3)针对项目预算资金自主支配使用状况,应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事等部门,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设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
各专业监督机构应将处理事与处理人、行政处罚与法律处罚相结合,切实加大处罚力度,真正起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作用,以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加强项目资金自主支配的正确性、合法性。
3.健全实物盘点和资产清查管理制度,完善会计监控。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应加强各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级明细账来管理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凡涉及固定资产变动的项目应及时通知项目核算中心会计。其次,项目核算中心会计应定期与单位管理人员对账,保证账账、账实相符,通过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对单位资产进行数量、金额管理与控制,尤其是对项目工程需要用的现购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账实相符。最后,要对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每年年末由盘点小组对单位财产进行盘点,以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4.推行项目投标与建设一体化预审和自主支配资金防控措施。恪守“谁中标谁建设”的原则,每个投资的预算项目都必须实行中标一方全面负责到底制度,任何工程不允许中途转包、分包,所有建设物资、商品不能转供。经预先调查审核不具备项目建设“完全能力”和直接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一律不得参与竞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检查发现存在工程转包、货物转供行为的,财政机关立即停止资金划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样,才能确保预算资金悉数用于项目建设,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期和质量。
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对实行报账使用的自主支配资金,应严格履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和定期审核制度,不定期的对自主支配资金的使用以及采购的材料进行盘点,在不影响资金灵活支配使用前提下,防范建设单位私设“小金库”和少支多报现象存在。
实行项目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也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项目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不足,但在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强化对单位的会计监督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项目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实践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善,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艳.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8,(9).
[2]于明修.肖洁.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践与探讨[J].商业现代化,2008,(7).
[3]蒋贤达.会计集中核算利弊及对策[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责任编辑 陈丽敏]